一、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
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在动物实验已发现大鼠每日用50mg/kg(为人类常用量的12倍)时,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胎,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禁用。
三、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四、老年用药: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