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用α受体阻滞药如酚妥拉明、酚苄明、妥拉唑林、吩噻嗪类等后再给药时,可减弱本品的升压作用。
2.与全麻药(尤其是环丙烷或卤代碳氢化合物)同用,易引起室性心律失常;也不宜将本品加入局麻药液中用于指趾末端,以避免末梢血管极度收缩,引起组织坏死溃疡。
3.与降压药同用,可使降压作用减弱。
4.与胍乙啶同用,可降低胍乙啶的作用,并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效。
5.与催产药同用,可引起严重的高血压。
6.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同用,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强,在使用MAO抑制剂后14天内禁用本品。
7.与拟交感神经药同用,可使这类药潜在的不良反应容易显现。
8.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的作用均加强。
9.同用三环类抗抑郁药本品升压作用增强。
10.与硝酸盐类同用,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与硝酸盐类的抗心绞痛作用均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