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百科网

搜索

喜欢作者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函

2023.9.08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309/t20230908_1040412.html

名  称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85

  分  类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09-08

  文  号环科财函〔2023〕74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收悉。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对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领域技术研发和环境管理的需求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依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

  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需求,在轨道交通减振降噪全生命周期管理、声纹解析与轨道病害治理、车辆站场上盖开发振动噪声专项精准防治、行业装备研发制造等领域开展系统性研究,突破一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以减振降噪基础材料创新、关键工艺创新、设计方法创新、制造技术突破等推动我国城市轨道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建立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创新技术评估与验证平台,培养专业化人才团队,为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提供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技术、设施运行管理等多维度支撑。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期不超过3年。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推动相关政策支持;请依托单位按照《建设方案》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关注本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和环境管理需求,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注重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积极服务环境管理;抓紧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工程技术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健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