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典委拟制定《中国药典》原子荧光光谱法标准,发布并公示“原子荧光光谱法标准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原子荧光光谱法是基于蒸气相中待测元素的基态原子吸收光源辐射后,激发出具有荧光的特征谱线,根据荧光强度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仪器分析方法。一般通过比较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中待测元素的荧光强度,计算供试品中该元素的含量。
《草案》的方法适用于可形成氢化物、原子蒸气态或挥发性化合物的元素,如砷、汞、硒、锡、铅、铋、镉、锗、锑、蹄、锌等元素的微量至痕量检测。
《草案》的内容包括:对仪器的一般要求(激发光源、原子化器、蒸气发生系统、光学系统、检测系统)、干扰和校正、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测定法(单点法、标准曲线法、标准加入法)、检测限及定量限等。《草案》对于中药材、中 成药、化学药品及辅料中部分重金属元素的限度检查及含量测定均有适用性。
以下是通知原文:
我委拟制定《中国药典》原子荧光光谱法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原子荧光光谱法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徐昕怡、朱冉
电话:010-67079522、010-6707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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