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报告是首次对我国自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评价,并将PM2.5、CO和O3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
从城市达标天数分析,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5%,轻度污染占22.9%,中度污染占8.0%,重度及严重污染占8.6%。其中,邢台、石家庄、邯郸等1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京津冀区域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5%,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低23个百分点。
报告称,京津冀区域所有城市PM2.5和PM10年平均浓度均超标,区域内PM2.5年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为181微克/立方米。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4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