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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科技厅出台加快省重点实验室发展意见

2010.5.13

  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甘肃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甘肃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省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 2010年和“十二五”期间,甘肃省科技厅将把重点实验室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力争到2015年,围绕我省科技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转制院所和企业新建3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数量达到50个,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任务明确、运转高效的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使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科技服务和引领产业发展的水平显著增强,科技创新人才不断涌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显著提高我省科技支撑能力。

  《意见》从发展规划、培育基地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试点、经费支持、创新人才培养、重点实验室的考核与评估、科学管理等方面提出七项重点任务,加快省重点实验室发展。一是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适度增加省重点实验室规模。二是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从高校、研究院所、企业设立的具有良好基础、已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各行业设立的重点实验室中(包括省教育、卫生、工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重点实验室),遴选一批特色明显,有突出优势的实验室,列入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计划,培养省重点实验室后备队伍,经过2-3年重点培育,使一批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进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三是开展转制院所、企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依托转制院所和企业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针对产业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四是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的考核与评估,研究制定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促进重点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设立甘肃省杰出青年基金,为省重点实验室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人才群体。六是加大经费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七是着力提高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实现科学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活动评价制度。对在省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要有利于促进创新,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青年人才的成长,有利于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

  “十五”以来,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稳步发展。截至2009年底,批准建设省重点实验室17个,已建成省重点实验室11个、在建省重点实验室6个,初步形成了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体系。重点实验室稳定和加强了学科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集聚和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科技人才,为提高甘肃省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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