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等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51-2019
测定范围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石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石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10 g,提取液体积为50 ml,使用40 mm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4 mg/kg,测定下限为16 mg/kg.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613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