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不合宜人群:活动性肺结核、重症动脉硬化、高血压、急性心肌炎、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亢进、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急性泛发性湿疹、有出血倾向者及服用易引起光过敏药物者,禁忌使用紫外线治疗法。
检查前禁忌:禁服能增加光敏的食物(如灰菜)和药物(如奎宁)。
检查时要求:首次红斑量照射后,应检查红斑反应是否合适,以便调整剂量。以后每次照射,不应超过首次照射的范围。
检查过程
操作程序
(1) 准备布、巾、直尺等。
(2) 开机通电,预热治疗用灯,使其发光稳定。
(3) 按确定的部位及方法,如全身照射、中心加量照射、局部照射、穴位照射、多孔照射、节段照射、分区照射、套式(封闭)照射等进行治疗。
(4) 充分裸露欲照射部位,并保持清洁,照射部位周围的皮肤用布、巾遮蔽。
(5) 调整紫外线灯,使光源垂直照射于治疗中心,局部照射距离常用50厘米。
(6) 治疗完毕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