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在中性粒细胞减少至1×109/L(WBC 2×109/L)以下,开始用药,当中性粒细胞升至5×109/L(WBC 10×109/L)时,应停药观察。
2.患者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3.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4.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
5.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
6.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应慎重使用。
8.儿童、老年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