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剂量
预防: 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1500-3000IU。儿童和成人相同,伤势严重者可增加用量1-2倍。经5-6日,如破伤风危险未消除,应重复注射。
治疗:第 1次肌内或静脉注射50000~2000001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以后视病情决定注射量与间隔时间。同时还可将适量抗毒素注射于伤口周围的组织中。
新生儿破伤风, 24小时内分次或1次肌内或静脉注射20000~1000001U。
二、注射部位
皮下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附着处。若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部位须分开。肌内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l/4处。只有经过皮下或肌内注射未发生异常反应者,方可作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应缓慢,开始每分钟不超过1m1,以后每分钟亦不宜超过4m1。一次静脉注射不应超过40ml。儿童每公斤体重不应超过0.8m1。亦可将抗毒素加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中静脉点滴。静脉注射前应将安瓿在温水中加温至接近体温,注射中如发生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