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作用机制决定其仅在胰岛素存在的前提下才可发挥作用,故不宜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⑵ 使用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前必须常规检测肝功,对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不宜使用。
⑶ 所有服用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者必须定期监测肝功能,最初一年每2个月复查肝功,以后定期检查。
⑷ 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与其他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联合应用时,有发生低血糖的可能,可根据患者的实际血糖情况酌情调整合用药物的剂量。本药与胰岛素联合应用时,可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⑸ 有肾功能损害患者单用本药无需调整剂量;因肾损害患者禁用二甲双胍,故对此类患者,该品不可与二甲双胍合用。
⑹ 老年患者服用本药时无需因年龄而调整使用剂量。
⑺ 对合并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患者,使用该品治疗后,有潜在的受孕可能。
⑻ 1、2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