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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酸度取本品5.0g,加水40ml,搅拌30分钟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0~6.5。微生物限度取本品,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和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及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通则1107)检查,应符合规定。其他应符合凝胶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