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饭后服用,日服一次。
· 原发性高血压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通常建议起始剂量应为2.5~5mg,有效维持剂量为每日10~20mg。剂量应按血压的变化来调整,每日最高剂量为40mg。肾损伤的患者、不能中断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因种种原因血容量减少和/或血钠降低的患者以及肾血管性高血压的患者,应服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使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开始用本品治疗时可能会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同时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由于这些患者血容量减少并且/或钠流失,所以应慎重合并用药。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2~3天应停用利尿剂。对利尿剂不能停用的患者,本品治疗应从5mg开始,以后的剂量调整应根据血压来进行。如有需要,利尿剂可以重新使用。
·肾功能受损时剂量调整
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按表1列出的肌酐清除率的界定来调节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起始剂量(mg/day)
≥10,≤30ml/min 5mg
<10ml/min 2.5mg*
(包括在透析的患者)
*剂量和服用的次数应按血压高低调节。
逐步增加剂量直至血压被控制或至最大日剂量40mg。
·肾血管性高血压
对某些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特别是两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动脉狭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反应,所以建议2.5mg或5mg的较低的起始剂量,然后再根据血压来调节剂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
对用利尿剂和/或洋地黄不能适当控制的患者,可加用本品,开始剂量为每日一次2.5mg,通常有效剂量范围为5~20mg。
本胶囊的规格为10mg/粒。当用药剂量为2.5mg/日、5mg/日时,应选用相应规格的赖诺普利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