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及患者个体的敏感性而定。除非有其它规定,本品应按下述剂量要求用药:
成人和大于12岁的青少年:
通常初始剂量为100mg每日早晚各一次。如果止痛不满意,剂量可增加至每次一片150mg或片200mg每日两次。
药片应用足量水整片吞服,不要掰开或咀嚼,与进食无关。
通常采用能达到镇痛效果的最低剂量。除特殊临床情况外,日剂量不应超过400mg。
肝肾功能不全者:患有严重肾和/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在不太严重的情况下,应考虑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疗程:本品的疗程不应超过治疗所需。如因疾病性质和严重程度需长期应用本品,应定期作仔细检查(必要时中断治疗)以便决定进一步用药程度及是否继续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