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如果使用一个月后仍不见效,则不必继续无目的地使用。
2.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给药时
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时,应注意避光。
(2)肌内注射时
肌内注射时为避免对组织、神经的影响,应注意如下几点:
1)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
2)注意避开神经走向部位。
3)注意针扎入时,如有剧痛、血液逆流的情况,应立即拔出针头,换部位注射。
(3)安瓿打开时
本品为一点折割安瓿,将安瓿的切割部位用酒精棉等擦拭后,再切割。
(4)为了确保储存质量稳定,采用遮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