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和奖惩工作,充分发挥大型科研仪器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推动我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3月18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董索远 0741-632873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