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注射,根据中毒程度选用首次用量。
轻度中毒1~2mg,必要时伍用氯磷定500~750mg。
中度中毒2~4mg,同时伍用氯磷定750~1500mg。
重度中毒4~6mg,同时伍用氯磷定1500~2500mg。
首次用药45分钟后,如仅有恶心、呕吐、出汗、流涎等毒蕈碱样症状时只应用盐酸戊乙奎醚1~2mg;仅有肌颤、肌无力等烟碱样症状或ChE活力低于50%时只应用氯磷定1000mg,无氯磷定时可用解磷定代替。如上述症状均有时重复应用盐酸戊乙奎醚和氯磷定的首次半量1~2次。中毒后期或ChE老化后可用盐酸戊乙奎醚1~2mg维持阿托品化,每次间隔8~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