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2024年度培训计划》,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的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人员暨监测站长培训班定于近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21日,学制5天(6月16日报到,6月22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创新大道229号)。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监测处处长、监测站站长;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
(二)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处、监测与科研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三)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有关负责同志,各2人。
(四)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人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开展党性教育和党纪教育;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再宣贯再学习再部署,围绕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监测网络、监测技术、业务支撑、数据质量、监测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于2024年6月7日前登录“全国环境监测培训学员报名系统”(http://cnemcpeixun.cnjournals.net,或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点击首页右侧“监测培训”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请务必查看邮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刘老师 (010)84943205 19525466940
吴老师 (010)84943278
培训地点:潘老师 (0551)65708036 18156072737
附件:生态环境部培训纪律告知承诺书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