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管理,山东省对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增设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和厂区绿化内容,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评文件落实不到位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针对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山东省实行分级管理,对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委托市环保部门进行现场验收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开展专业化的环保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是加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记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6....
方案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施工过程中,还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等;建设项目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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