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987 条与 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相关的标准,共 66

1.1 This document defines the terminology used in the field of spill response barriers. Only those terms commonly used or peculiar to this field have been included; no attempt has been made to list all terms used. Where a second term is in common use, “aka” is used to mean “also known as.” 1.2 Design, engineering, and performance terms are listed separately: design terminology (3.1), engineering terminology (3.2), and performance terminology (3.3). 1.3 Guidance on minimum dimensions and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for booms is provided in Guide F1523. 1.4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was developed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nciples on standardization established in the Decision on Principl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Guides and Recommendations issued by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 Committee.

Standard Terminology Relating to Spill Response Booms and Barriers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20-04-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中,船舶拆除排污单位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855);铸造车间或工段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家具车间或工段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HJ1027);电子产品车间或工段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要求执行。 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参照本标准附录A执行。 关于固体废物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后实施。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s Railway, ship, aerospace and other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27
实施
2020-03-27

本标准规定了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制鞋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审核确定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制鞋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废水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制鞋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固体废物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后实施。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27
实施
2020-03-27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与工业炉窑相关的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相应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排放与工业炉窑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其他相关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后,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类型、许可限值确定依据、监测要求等内容从其规定。 固体废物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后实施。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dustrial furnace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27
实施
2020-03-27

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及轮胎翻新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再生橡胶制造排污单位不适用于本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s Rubber and Plastic Products Indus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27
实施
2020-03-27

本标准规定了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具体包括《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网络版)(国统办设管字〔2018〕93 号)中3231 钨钼冶炼、3232 稀土金属冶炼、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属于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的钽、铌冶炼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适用本标准;锆、铍冶炼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除钽、铌、锆、铍以外的属于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参照其原料伴生矿主金属冶炼过程对应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关于固体废物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后实施。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Rare Rare Earth Metal Smelting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27
实施
2020-03-27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waste lead battery treatmen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26
实施
2020-03-26

This document defines terms and specifies units of measurement for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RPDs), excluding diving apparatus. It indicates graphical symbols that can be required on RPDs, parts of RPD or instruction manuals in order to instruct the person(s) using the RPD as to its operation. NOTE Terms and definitions for diving apparatus are given in EN 250.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 Vocabulary and graphical symbols (ISO 16972:2020)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20-03-25
实施
2020-06-30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生态环境管理过程中,为预防和控制与损害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化学性而开展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2 規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生态环境管理过程中,为预防和控制与损害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化学性而开展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Outline of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18
实施
2020-03-18

Standard Terminology Relating to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Atmospheres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20-03-15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排污单位中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

General procedures for the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sewage permits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ter treatmen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13
实施
2020-03-13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部门审核确定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品的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可参照执行。 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做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il Storage Depots and Gas Station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04
实施
2020-03-04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审核确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HJxx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2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Manufacture of Graphite and Other Non-Metallic Mineral Product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04
实施
2020-03-04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金属铸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也适用于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审核确定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GB28662、GB28663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HJ846;执行GB31574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HJ863.4;执行GB21900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HJ855;执行GB13271 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HJ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HJ942 执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ion Discharge Permits for Metal Foundry Indus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04
实施
2020-03-04

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铁合金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铁合金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铁合金排污单位中,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的烧结机、球团焙烧等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铁合金排污单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电解锰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电解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解锰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电解锰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电解锰排污单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erroalloy and Electrolytic Manganese Industrie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04
实施
2020-03-04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包括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工业颜料制造、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含有机颜料制造、染颜料中间体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类别的排污单位。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853);工业颜料中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的氧化锌等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35);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的染颜料中间体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8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要求执行。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Coatings, inks, pigments and similar product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04
实施
2020-03-04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铌/钽、锆及氧化锆、锡、铅/锌、铜、钢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镍、锗、钛、金等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设施在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监护等过程应遵守的辐射环境保护原则与一般技术要求。 其他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可参照执行。 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大于400Bq/g 的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处置,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Associated Radioactive Materials Storage and Solid Waste Landfill (Trial)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3-03
实施
2021-04-01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2-28
实施
2020-02-28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s for Manufacture of Chemical Fiber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2-28
实施
2020-02-28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水产品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由水产品生产助剂和添加剂类及医药品类等化工类产品的排污单位,以及从事水产品罐头制造、以水产品及其加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饲料的排污单位。 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的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gricultural and Sideline Food Processing Industry—Aquatic Product Processing Indus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20-02-28
实施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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