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标准查询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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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Terminology of Fire Standards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18-12-15
实施

Standard Terminology of Fire Standards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18-12-15
实施

Standard Terminology of Fire Standards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18-12-15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执行GB13223 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污染源源强按照HJ888 核算;执行GB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2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ccounting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etroleum Refining Indus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27
实施
2019-01-01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冶炼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铜、铝、铅、锌、镍、钴、锡、锑、汞、镁、钛等有色金属冶炼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独立的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等生产过程。 执行GB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888 进行核算;执行GB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核算。 2 常见降噪措施降噪效果∕dB(A)室内声源厂房隔声10~15 鼓风机、助燃风机等进风口消声器12~25 锅炉排汽口、汽化冷却装置放散阀等排气口消声器20~35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ccounting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27
实施
2019-01-01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备煤、炼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炼焦炉型包括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和半焦(兰炭)炭化炉。 执行GB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888 进行核算;执行GB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2 室内声源进风口消声器12~25 鼓风机、助燃风机等排气口消声器20~35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ccounting Technical Guidelines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27
实施
2019-01-01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ccounting Technical Guidelines Electroplating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27
实施
2019-01-01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浮法、压延等工艺制造的平板玻璃以及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 执行GB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进行核算;执行GB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2 厂房隔声10~15 室内声源进风口消声器12~25 鼓风机、风机等排气口消声器20~35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ccounting for Flat Glass Manufacture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27
实施
2019-01-0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苯系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异丙苯、邻-二甲苯、正丙苯和苯乙烯等9 种苯系物的测定。 其他苯系物若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标准方法测定。 当固体废物取样量为2 g 时,9 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3~5 mg/kg,测定下限为12~20 mg/kg。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体积为10 ml 时,9 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6~1 mg/L,测定下限为2.4~4 mg/L。 详见附录A。 2

Determination of Benzene Series in Solid Waste by Headspace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13
实施
2019-03-0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定电位电解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3 mg/m3,测定下限为12 mg/m3。 2

Determination of Carbon Monoxide in Exhaust Gas from Fixed Pollution Sources Constant Potential Electrolysi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1-13
实施
2019-03-01

Standard Terminology for Waste and Waste Management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18-11-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的环境风险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态风险评价及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 对于有特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本标准规定的一般性原则适用。 相关规划类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可参考本标准。 2 4.5.1 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一级、二级评价距建设项目边界一般不低于5 km;三级评价距建设项目边界一般不低于3 km。 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项目一级、二级评价距管道中心线两侧一般均不低于200 m;三级评价距管道中心线两侧一般均不低于100 m。 当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预测到达距离超出评价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n projects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0-14
实施
2019-03-0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500 ml,萃取液体积为25 ml,使用2 cm 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 mg/L。 2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Petroleum by UV Spectrophotometry (Trial)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0-10
实施
2019-01-0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S00 ml,萃取液体积为S0 ml,使用4 cm 石旭比色严时,方法检出限为0.06 mgy/L,测定下限为0.24 mg/L。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Petroleum and Animal and Vegetable Oils 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0-10
实施
2019-01-01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跨座式单轨交通、现代有轨电车交通、中低速磁浮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悬挂式单轨交通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Urban rail transi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10-09
实施
2019-03-01

Standard Terminology for Body Armor

ICS
01.040.13
CCS
发布
2018-10-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09-30
实施
2019-03-01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的内容结构、基本数据集的元数据和基本数据集相关数据元的元数据描述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的编制。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mpilation of basic data set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formation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09-22
实施
2018-09-22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冶金、矿山采掘、农林、水利等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oil environment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09-13
实施
2019-07-01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非分散红外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 mmol/mol 时,本方法仪器检出限为0.07 mg/m3,测定下限为0.28 mg/m3。 本标准的质量浓度指参比状态(298.15 K,1 013.25 hPa)下的浓度。 2

Non-dispersive infrared method for automatic determination of carbon monoxide in ambient air

ICS
01.040.13
CCS
z
发布
2018-08-31
实施
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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