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0.99 其他服务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2368 条与 其他服务 相关的标准,共 158

本文件给出了居家养老远程管家服务的基本原则、人员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记录与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的建议。 本文件用于指导基于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远程管家服务的提供。 居家养老远程管家  remote butler for home-based elderly care 依托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养老服务协调、紧急协助、报警处理、医事服务等养老服务的团队或人员,包括生活管家、医生管家。 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home-based elderly care service platform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居家养老远程服务的信息系统。

Guideline for remote butler service of home-based elderly care service

ICS
03.080.99
CCS
O8290
发布
2024-04-29
实施
2024-04-29

本文件规定了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服务规范的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安全要求、评价与改进。

Infant and toddler care establishments managem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080.99
CCS
L729
发布
2024-04-28
实施
2024-05-01

本文件规定了“湖滨合伙人”基层自治的组织管理、联动共享、项目(活动)内容、项目(活动)流程、数字化管理、评价改进等内容。 

Hubin Partners Grassroots Autonomy Work Specifications

ICS
03.080.99
CCS
S9610
发布
2024-04-28
实施
2024-05-15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评价指标 .............................................................................2 6 评价测算模型 .........................................................................4 7 评价程序 .............................................................................5 8 评价结果分级 .........................................................................5 9 评价报告 .............................................................................5 附 录 A (规范性) 民营加油站数字化信用评价表....................................6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credit evaluation of private gas stations

ICS
03.080.99
CCS
I6560
发布
2024-04-27
实施
2024-05-26

居家养老膳食营养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膳食营养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和服 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为老年人提供膳食营养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WS/T 556 老年人膳食指导 DB11/T 1598.1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DB32/T 4268-2022 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 T/LXLY 0003-2020 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快速评估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159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膳食营养服务 nutritional diet service 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健康状况和疾病的需求,提供搭配合理、营养恰当膳食的活动。 3.2 营养补充食品 nutritional complementary foods 根据老年人的实际营养需求及膳食营养素摄入分析结果,为弥补或调整老年人营养素摄入不足的食品,包括且不限于营养强化食品、营养素补充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4 总体要求 4.1 以老年人的营养需要为核心,提供相关的服务。 4.2 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身体状况、消化系统功能,依据相应的标准、指南、共识或原则,提供适合于其营养需求的膳食营养服务。 4.3 服务机构应对相关的隐私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4.4 服务机构的营养服务应公开化、透明化,双方应有充分的沟通;对需要进行收费的膳食营养服务项目,服务机构必须进行公示,且应符合民政等相应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 服务内容 服务机构提供的膳食营养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促进充足食物摄入、老年人膳食实现营养化、根据疾病的防治要求进行合理营养与膳食的指导等。 6 人员要求 6.1 服务机构应配备营养师从事该项服务。 6.2 服务机构应当为营养师提供每年至少一次相关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学习。 7 信息收集与服务内容的确立 7.1 服务机构宜以宣传的形式告知服务范围的老年人可以提供营养服务。当老年人有相应诉求时,营养师应耐心与其或相关第三方进行沟通,在了解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后,确定需要开展服务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2 营养师可通过评估与查验相关资料的方式获取有诉求老年人的相关信息。 7.3 营养师可按照 MNA-SF 或 T/LXLY 0003-2020 对老年人进行营养风险筛查。 7.4 营养师可通过老年人的体检报告、医院诊断、病历等途径,了解老年人生理特点、所患疾病的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慢性病史、咀嚼吞咽能力、消化吸收状况等。 7.5 符合 DB32/T 4268-2022 的医养服务机构,可以使用 EAT10 量表或饮水试验的方法,对老年人进行吞咽摄食风险筛查。 7.6 服务机构应当将筛查结果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告知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 7.7 服务机构应根据掌握的信息及具体的营养诉求提供相关服务。 7.8 对于有短暂营养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膳食营养特点的介绍、推荐适宜膳食等。 7.9 对于有长期营养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营养膳食的设计、适宜膳食的推荐、膳食的调整、效果评估与追踪等。 8 营养服务要求 8.1 服务机构应主动提供和了解膳食的营养信息。 8.2 具有制作能力的服务机构宜为有诉求的老年人提供套餐或选餐营养服务。 a) 以套餐提供膳食时,应编制营养食谱。食谱应符合老年人相关标准或指南中推荐的膳食结构、能量与营养素摄入量,达到平衡膳食的要求。 1) 食谱除了膳食名称外,还应标明膳食的主辅料及主要调味品的名称、数量。鼓励根据餐饮食品营养标识的规定,利用标注、提供说明等方式告知膳食中主要营养素含量的信息。 2) 食谱中宜有膳食质地与质构的要求。 3) 所编制的食谱应不少于 1 周(7 天),并提前告知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 4) 无特殊营养要求的老年人:需要全天供餐的膳食中,应该满足附录 B 中食物的要求;仅需要提供午餐的膳食中,主食除米面外,还须包含一份薯类或全谷物或杂粮制品;副食需提供足量的蔬菜水果、奶类(豆类)、水产(或禽肉或蛋或畜肉),数量需根据老年人的情况而定;膳食中营养素不足部分,如确需使用营养强化剂,其使用应符合 GB14880要求;如需要使用营养素补充剂,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精准使用;如需要使用全配方营养补充食品可选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b) 提供选餐时,单个制作和提供的主食或菜肴等,应以标注或提供说明的方式提供能量和营养素含量的信息。 8.3 外采膳食的服务机构,应了解相关的营养信息,提供相应的服务。 a) 服务机构通过告知或公示的形式将营养信息提供给有诉求的老年人。 b) 营养师可依据营养信息,为老年人进行膳食设计或进行选餐指导。 8.4 疾病人群的食谱按照《成人糖尿病食养指南》、《成人高血压食养指南》、《成人高血脂症食养指南》、《成人肥胖食养指南》、《成人高尿酸血症与痛风食养指南》、《成人慢性肾脏病食养指南》等的要求执行。 9 膳食营养服务管理 9.1 服务机构应该建立营养评估管理机制,至少每 3 个月进行一次筛查或评估,以跟踪老年人营养或健康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服务的调整变更。若需要进行调整变更的,在此之前应与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并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必要时双方签字确认。 9.2 营养师应为有服务关系的老年人,建立营养服务、营养管理、健康信息档案,每次均须及时记录相关的服务内容。 9.3 如有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需要营养师及服务机构提供书面或电子形式的膳食营养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并由营养师签字和加盖服务机构印章。 9.4 服务机构需妥善保管老年人的营养健康档案,不得向合同约定外的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营养健康档案保留时间不得少于 5 年。 10 服务评价与改进 10.1 服务机构应以多种形式开展膳食营养咨询和宣传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膳食服务的评价工作。 10.2 服务机构应建立投诉机制,提供人工服务台、电话、意见簿、微信、邮箱等多种途径的投诉方式,采用专人负责制,接到投诉后 3 日内处理完毕。 10.3 服务机构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膳食营养服务评价,评价内容见附录 C。鼓励服务机构引入第三方开展膳食营养服务工作的评价,以示公正性。 10.4 服务机构应根据投诉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难以实现的改进意见或建议,要与提出方进行充分交流沟通,以取得其理解。

Specification for nutritional diet services among the home-care elderly

ICS
03.080.99
CCS
L729
发布
2024-04-26
实施
2024-05-26

本标准旨在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信用评价框架,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信用状况,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相关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促进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企业基本素质、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分为不同等级,以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

Credit Rating Standards for the Inform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Industry

ICS
03.080.99
CCS
I653
发布
2024-04-26
实施
2024-05-15

本标准旨在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信用评价框架,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信用状况,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相关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促进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企业基本素质、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分为不同等级,以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

Inform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industry credit rating standards

ICS
03.080.99
CCS
I653
发布
2024-04-26
实施
2024-05-15

铜仁市

Public data sharing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mprehensive public data service platform

ICS
03.080.99
CCS
M 19
发布
2024-04-25
实施
2024-07-25

本文件规定了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服务原则、总体要求、场所及设备要求、人员配置及要求、服务内容、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开展服务工作。

Trademark business acceptance window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080.99
CCS
S952
发布
2024-04-25
实施
2024-04-25

铜仁市

Standards for the collection of digital data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CS
03.080.99
CCS
M 19
发布
2024-04-25
实施
2024-07-2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3.2  合同 contract 通过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方式订立的,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并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3 3.4  信用 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1:承诺包括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合同条款等契约约定的、社会合理期望等社会责任的内容。 注2:在经济领域,信用的含义等同于交易信用,是指交易各方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 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履约为条件, 并可以使用贷币单位宜接度量。 注3:在社会领域,信用难以用贷币度量。[来源: GB/T 22117-2018, 2. 1] 4  基本要求 4.1  本文件规定的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与国家政策要求完全保持一致。 4.2  哈尔滨市信用协会认可所有参与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等级状态,并可累计计算年限。 5  评定原则 5.1  真实性 评定数据和资料应真实、准确。 5.2  有效性 评定数据和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和实效性。 5.3  一致性 在整个评定过程中,数据、资料、评定方法等应前后一致。 5.4  公正性 应根据数据、资料及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判断,不受评定对象及外来因素的影响,确保评定结果的 公正。 5.5  科学性 评定内容、评定指标体系的设置应科学、合理,评定过程规范。 6  评定机构和人员 6.1  由哈尔滨市信用协会负责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统筹哈尔滨市信用协会会员单位的守 合同重信用社会评定组织、评定人员选聘和培训工作。 6.2  评定机构 评定机构应: a)  制定评定工作的工作计划,编制评定文件; b)  考核、聘任评定人员并监督其工作,及持续培训工作; c)  受理企业相关申请; d)  组织对相关评定; e)  统一制作、核发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证书、 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市评定结果;对未 通过评定的企业给予说明; f)  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和审慎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3  评定人员 评定人员应经哈尔滨市信用协会进行专门培训并考核认定,实行动态管理。 7  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a)  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二年以上; b)  建立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c)  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各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 率达 100%; d)  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或“信用哈尔滨 ” 等官网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  企业经营效益良好; f)  自觉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 8  评定流程 8.1  符合本文件 7 申请条件的会员单位企业均可向评定机构申请评定。 8.2  申请企业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  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 ” 企业评定申请表; b)  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 ” 企业公示申请表; c)  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 ” 企业公示承诺书; d)  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 ”或“信用哈尔滨 ”网站下载; e)  其他文件。 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申报资料见资料性附录 A。 8.3  申请受理后,随机在评定人员中安排组成评定小组并指派组长, 由组长主持完成评定流程。 8.4  依据申报资料,评定组通过观察、对比、验证等获取客观证据的方式进行评定。对在评定过程中 遇到的特殊情况,应由评定小组报哈尔滨市信用协会秘书处裁定。 8.5  对通过哈尔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的企业, 评定机构颁发相应标志,并向社会公告;对未通 过评定的企业,评定机构应给予说明。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ontract abiding and creditworthy enterprises in Harbin

ICS
03.080.99
CCS
S952
发布
2024-04-24
实施
2024-04-24

为顺应全国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以下简称“希望之家”)的发展,保证其正常、持续地运行,有效促进“希望之家”各项活动的开展,实现精准康复全覆盖,从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进行制定。

National Hope Home" Management Standards and Operational Standards for People with Spinal Cord Injury" Group Standard

ICS
03.080.99
CCS
S952
发布
2024-04-23
实施
2024-05-23

本文件规定了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综合窗口的服务准备、服务实施、服务监督、服务评价、服务改进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全生命周期综合窗口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Full life cycle comprehensive window service specification

ICS
03.080.99
CCS
O8290
发布
2024-04-18
实施
2024-04-18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显著促进了经济效率并优化了经济结构,已成为全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如今,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交付为特征的数字贸易迅速崛起,正在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贸易方式。数字贸易打破了传统地理限制,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并且能够更好地满足各参与主体多元化需求。然而,由于数字贸易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缺乏关于数字贸易企业经营规范的标准性文件。标准性文件的缺乏意味着数字贸易各参与方将面临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这给贸易效率、贸易合规等方面带来巨大挑战。此外,目前数字贸易出口管制现象严重,体现在全球对数字跨境流动的限制与监管;全球各地以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数据处理设备出口的管制;数字贸易出口管制进一步严格化、实质化,呈现自我实施的趋势三个方面。因此,为了提高贸易效率,保障贸易各方的权益,促进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本文件对数字贸易企业经营规范提出参考性标准。标准内容主要包括数字贸易企业能力要求、数字贸易各参与方基本责任、电子交易、数字贸易交易安全、国际标准等部分。 期望通过本文件的制定与实施,能够提升数字贸易企业经营规范,提高贸易的效率和可信度,推动公平竞争的数字贸易环境构建,最终促进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与持续繁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Code of Business Practice for Digital Trade Enterprises

ICS
03.080.99
CCS
L722
发布
2024-04-16
实施
2024-05-01

Guide to entrusting and handling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in nursing homes

ICS
03.080.99
CCS
A 16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15

Pharmaceutical Science Standards

ICS
03.080.99
CCS
A 24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15

Standards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Corporate Public Credit

ICS
03.080.99
CCS
A 20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15

Admission and discharg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child welfare institutions

ICS
03.080.99
CCS
A 16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15

Rural Credit Construction Guide

ICS
03.080.99
CCS
A 20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15

Emergency Plan Drill Guide for Nursing Homes

ICS
03.080.99
CCS
A 20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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