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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禁采期与可采期的划定 5.1.1 每年汛期、超过警戒水位期间为禁采期,其它时段为可采期。 5.1.2 禁采期内严禁进行采砂活动,采砂设备应实行集中管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5.2 禁采区的划定 5.2.1 堤防及护堤地、河道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大坝、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和涵闸、水电站等工程范围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应划为禁采区。 5.2.2 桥梁、穿库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应划为禁采区。 5.2.3 水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其他依法应当禁止开采的区域应划为禁采区。 5.2.4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化为禁采区。 5.2.5 应为各类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外及跨河、穿河、临河非水利工程建(构)筑物外端轮廓线外留有安全保护距离。 5.3 可采区的划定 5.3.1 可采区划定应综合考虑河势、防洪、供水、通航、生态与环境和涉河建设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以及采砂的运输条件等因素,在水库演变与泥沙补给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5.3.2 划定可采区时,应当加强对水库演变、河床地形和河砂储量及河砂补给的分析、研究,保证可采区划定科学、合理。 5.3.3 对水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与环境和涉河建设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等无不利影响或虽有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可以避免影响的区域可划定为可采区。 5.3.4 可采区划定应包括该河段砂石总储量、年度控制采砂量、可采区位置、可采区控制点坐标、采砂控制高程、作业方式、作业机具、期限等。 5.3.5 河段年度控制采砂总量应综合考虑泥沙补给、河砂储量等因素确定,可适当考虑河段周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5.3.6 划定的可采区边线应充分考虑与涉河建设工程设施的最小控制安全距离。可采区开采范围的大小,应结合可采区所处河段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5.3.7 可采区的开采期限应根据可采区的控制采砂量及市场需求、采砂作业方式、作业机具及其数量、规模控制合理确定。 5.4 保留区的划定 5.4.1 对河势稳定、行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河段应划定为保留区。 5.4.2 对管理困难、矛盾突出的河段应根据水库保护及管理要求划定为保留区。 5.4.3 保留区的划定应体现作为禁采区和可采区之间缓冲区的特点,为规划期内不可预料的采砂和有弹性的采砂管理留有余地。 5.4.4 保留区应按禁采区进行管理,规划期内因特殊情况确需开采砂石的,开采前应做好相应的分析论证工作,应根据水库演变基本规律和水库近期冲淤变化等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开采区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5 开采作业 5.5.1 基本规定 5.5.1.1 水库采砂应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批准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进行开采,不应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开采。 5.5.1.2 可采区应当按照平面控制点坐标进行控制,采砂单位应在控制点竖立醒目界桩。 5.5.1.3 水库采砂不应损坏水利工程及跨河、穿河、临河建(构)筑物等,不应影响水库行洪、航运的畅通。 5.5.1.4 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开采设备,严禁将采砂设备产生的油污及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江河。 5.5.2 开采边线 5.5.2.1 采砂作业前应当按照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确定的采砂边界线控制点坐标确定采砂范围,根据测量控制和测设资料,测放出砂场开挖轮廓点和开采边线,并设立标志桩。 5.5.2.2 设定开采边线,应保护护岸工程(包括护脚,护坡、护滩坝等)以及闸坝、引渠、桥梁、穿堤管等建筑物。在其周围开采时,应根据水库具体情况,在其上、下游和临水面留出保护范围。 5.5.3 开采边坡 5.5.3.1 横断面边坡不陡于1:3;应保持河底纵断面平顺衔接,与原河床衔接的纵向边坡坡度不陡于1:10。 5.5.3.2 开采边界线应圆滑顺畅,不应挖成折线,以防止折冲水流和凹岸冲刷。 5.5.3.3 当水库采砂与河道疏浚工程相结合时,应符合SL17的有关规定和河道疏浚整治设计。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afety production of sand mining in reservoir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and backup water source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hydrological facility engineering unit projects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任务、地表水监测点、数据档案管理和监督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surface water metering and monitoring facilities
本文件规定了闸门启闭机操作的基本要求、操作前的检查、操作程序和工作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闸闸门启闭机操作,小型水闸闸门启闭机操作亦可参照执行。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sluice gate hoists
本文件规定了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等水利工程施工节约用水等方面,技术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规定。
Specifications for water conservation in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施工文明工地建设评价的基本要求、现场检查及检测、体制机制评价、质量管理评价、安全施工评价、环境评价、文明风尚评价、创建措施评价及文明工地综合评价。
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Civilized Site Construction i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施工信息化建设、应用与管理等方面,通用技术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规定。
General procedures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construction of smar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的原则、勘察、关闭矿山治理、运行矿山治理、废弃矿山治理、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oil and water loss control in mine site restoration
本文件规定了沿江(湖)圩区工程项目监理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监理组织、资源配置及管理、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监理资料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沿江(湖)圩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活动。
Standards for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in coastal (lake) polder areas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Geobag Flood Control Emergency Rescu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water conveyance projects
本文件界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功能强化型氧化塘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功能强化型氧化塘的设计流量、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生态功能强化型氧化塘工艺流程、工艺设计、附属工程设施、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功能强化型氧化塘工程的设计。
Specification of design of ecological function enhanced oxidation pond for rural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ready-mixed concrete for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afety monitoring of foundation pits i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本文件规定了抽水蓄能水泵水轮机用蜗壳座环(以下简称蜗壳座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抽水蓄能水泵水轮机以低碳钢、低合金钢、高强度结构钢等为基本材料的蜗壳座环。
Stay ring & spiral case for pumped storage hydraulic turbines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管理、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材料选择与管理、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废弃物管理和监测和评估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房屋建筑施工管理。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green housing construction
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的工程规划图、布置图、岩土结构图、混凝土结构图、钢结构图、木结构图、砌体结构图、安全监测图、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图、工程生产建筑图等图形的绘制。
Drawing standards for hydropower projects Part 2: Hydraulic construction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工作内容应满足水电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需要。
Standards for hydrological testing and data compilation of hydropower projects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water regime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systems for hydropower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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