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60.01 电线和电缆综合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528 条与 电线和电缆综合 相关的标准,共 36

第1部分:额定电压750V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 6 技术要求 6.1  电缆 6.1.1 电缆本体质量要求 电缆本体应符合GB/T 13033.1、T/HSXLXH 001-2021标准质量要求。对有无卤低烟燃烧特性要求的产品,电缆本体无卤低烟外套应符合GB/T 17650.2试验要求,测得的pH值应不小于4.3,电导率不大于10μS/mm;烟气的透光率不小于60%。 6.1.2 电缆规格的配置                                                6.1.2.1 同一组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所选用的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型号原则上应相同。主干电缆规格和长度、分支电缆规格和分支电缆根数、分支连接体中心点在主干电缆轴线上的定位及其公差等参数按用户技术要求制造。除非另有要求,每根分支电缆长度不超过3m。 6.1.2.2 同一组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多芯主干电缆的分支点每芯只允许连接一根分支电缆;单芯主干电缆的分支点允许连接两根及以下的分支电缆。除非另有要求,所有分支电缆的引出方向应相同。 6.1.2.3 主干电缆为多芯时,分支电缆可采用多芯或单芯电缆。主干电缆为单芯时,分支电缆可采用单芯或两芯电缆。 6.2 矿物绝缘分支电缆的制作 6.2.1 设计图纸复核及制作环境温度湿度要求 6.2.1.1 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赴用户现场测量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实际尺寸,明确现场是采用上分支还是下分支的安装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供需双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 6.2.1.2 将确认的设计图纸上的每段主干电缆由末端从1号至顶端按顺序编号;分支电缆由第一个分支处从1号至最后一个分支处按顺序编号。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按编号列表,表中注明每段电缆长度,分支电缆注明相序颜色要求。 6.2.1.3 制作时环境温度、湿度要求:环境温度:20±15℃;湿度≤40%。 6.2.2 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备料 6.2.2.1 检查电缆本体无非金属外护套(若有)、铜护套、端头封头帽破损后,将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校直。 6.2.2.2 按设计图列表长度对电缆切断下料,并立即将电缆端头用合适的密封带采用半搭盖绕包法绕包密封,绕包3~5层,外再绕包2层绝缘塑胶带密封。端头密封好的每段电缆标上编号。 6.2.3 电缆端头密封 6.2.3.1 密封步骤如下: a 先除去电缆一端绕包的密封带,在端部划线,长度为90±2mm。 b 用适当的工具剥除电缆本体上非金属外护套(若有)至划线处,再用适当的工具切割划线处的铜护套,切割深度为铜护套厚度的50%±5%;然后用工具将护套铜皮夹住以较小角度进行转圈剥离,直至切口处,切口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 c 轻轻敲击剥除铜护套部分导体上的氧化镁粉末,铜护套端部的氧化镁用合适工具修理平整,用清洁的干布彻底清除外露导体上的氧化镁绝缘料,导体应光亮,不得有氧化镁粉末残留。 d 按填料函和封端的安装顺序将各部件套入铜护套外,填料函开始时应用手束拧,确认垂直后再用工具夹住填料函继续拧紧进行安装,填料函进口螺纹拧紧深度不小于8mm±1mm,直至铜护套皮一端与填料函内螺纹处对齐,并与铜护套安装紧固,导体上套上封端。  e 用绝缘电阻测试装置测量逐根导体与铜护套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0MΩ。当测得的绝缘电阻小于100MΩ时,用喷灯火焰从约距电缆端部600mm处向封端方向加热电缆,并将火焰不断地移向电缆端部,以便将水分排除干净,切记只可向电缆端部方向移动火焰,直至绝缘电阻大于100MΩ时,用防潮胶趁热涂抹入填料函在导体端的锥形空隙内,然后迅速将封端压向填料函,将防潮胶压入填料函内,封端与填料函平齐,清除填料函部位多余的防潮胶。封端压入填料函内工作应在60s±5s内完成。如果该电缆本体经反复加热其绝缘电阻仍小于100MΩ时,则该电缆为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f 安装好密封后再次用绝缘电阻测试装置逐根测量导体与铜护套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小于100MΩ为密封合格。 6.2.3.2 电缆另一端密封步骤同6.2.3.1。 6.2.3.3 核对电缆的相序: a 两端密封好的电缆用合适的仪表核对电缆相序。将一端的任意一根导体与铜护套短接,在另一端测导体与铜护套的导通,导通的导体与短接铜护套的导体为同一相序导体,做好标记。  b 依次测出每个相序,主干电缆主线芯对应套上黄、绿、红色热缩管,中性线芯和保护线芯对应套上兰、黑色热缩管,用喷灯加热使热缩管套紧在导体上表示相序;分支电缆按用户要求颜色核对相序。 6.2.3.4 其余各段分支电缆同以上步骤完成端头密封和相序核对标识。 6.2.3.5 末端电缆(编号1)底端装好终端组件,各相导体穿入相应颜色的热缩管,选择相应规格的接线端子压接好后,加热热缩管缩紧在导体上作为各相绝缘;顶端电缆(最后一位编号)顶部各相导体同样用热缩管做好绝缘,然后套上合适的热缩封头帽加热缩紧;垂直安装的在顶部铜护套上安装好起吊装置。 6.2.3.6 按配套的铜或铜合金分支盒长度尺寸确定分支连接体制作长度,使组装的两段主干电缆上的填料函外端刚好卡在分支盒内,起到固定主干电缆的作用。在分支盒内确定需连接的每相电缆导体长度,使需连接导体端头刚好对齐,剪去多余导体。多芯电缆接头应错开15mm±2mm,保证接头间的安全距离。 6.2.3.7 制作好的各组件全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合格后进行包装,接线端子和裸露导体用适当的软材料做好防护,防止碰撞。 6.2.4 矿物绝缘分支电缆现场组装 6.2.4.1 打开组件包装,检查组件有无碰撞变形等不良情况。组装前测量各组件绝缘电阻应 不小于100MΩ。 6.2.4.2 垂直敷设安装矿物绝缘分支电缆组装: a 将顶端主干电缆(编号最大)的起吊装置挂在电缆井顶部预埋的吊环上,摆放好位置后在起吊装置下端用合适的线卡将主干电缆固定在支架上,由上向下组装矿物绝缘分支电缆。 b 按编号顺序将下一段主干电缆先软悬挂在电缆井中,使其能上、下移动。 c 导体连接、绝缘: 1) 在每相导体上套上长度为50mm±1mm、内径为能穿进导体接线端子的对应相序颜色的热缩管;再套上长度能全部包住所有接头、内径能穿进所有接线端子的黑色的热缩管。 2) 将每相主干电缆导体和分支电缆导体穿进长度为40mm,双排孔(一排孔径为主干电缆导体外径,另一排孔径为分支电缆导体外径)、每排4个压紧螺钉的铜接线端子中,用压紧螺钉压紧孔中的导体,保证导体连接牢固可靠;铜接线端子参考尺寸见附录A。 3) 先将每相导体上的热缩管移至接线端子处,用喷灯加热缩紧;然后将最大的热缩管移至所有接线端子处,用喷灯加热缩紧密封好。 4) 分支连接体绝缘、防水、防火:将分支盒取掉盖子,安装在分支连接体上,分支盒内填装满适当的绝缘、防火、防水填料后装好分支盒盖子。 5) 将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用合适的线卡固定在支架上,每个分支盒两端约150mm处用合适的线卡将主干电缆固定在电缆支架上增加分段承重,主干电缆每隔500mm±20mm距离安装一个线卡在电缆支架上。分支电缆按安装位置要求用专用工具弯曲,保证弯曲半径符合标准要求。 6) 其它分支连接体同上述步骤完成组装。 6.2.4.3 水平敷设的矿物绝缘分支电缆组装: a 按编号顺序将所有组件摆放在电缆桥架中。 b 组装步骤及要求与6.2.4.2相同。 6.2.4.4 根据用户现场安装空间大小也可选用矿物绝缘防火电缆分支箱代替分支盒,分支箱安装遵循相关安装要求进行。 第2部分:额定电压0.6/1kV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 6 技术要求 6.1  电缆 6.1.1 电缆本体质量要求 电缆本体应符合GB/T 34926、JG/T 313标准相关要求。对有无卤低烟燃烧特性要求的产品,电缆本体无卤低烟外套应符合GB/T 17650.2试验要求,测得的pH值应不小于4.3,电导率不大于10μS/mm;烟气的透光率不小于60%。 6.1.2 电缆规格的配置                                                6.1.2.1 同一组矿物绝缘分支电缆所选用的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型号原则上应相同。主干电缆规格和长度、分支电缆规格和分支电缆根数、分支连接体中心点在主干电缆轴线上的定位及其 公差等参数按用户技术要求制造。除非另有要求,每根分支电缆长度不超过3m。 6.1.2.2 同一组矿物绝缘分支电缆,多芯主干电缆的分支点每芯只允许连接一根分支电缆;单芯 主干电缆的分支点允许连接两根及以下的分支电缆。除非另有要求,所有分支电缆的引出方向应相同。 6.1.2.3 主干电缆为多芯时,分支电缆可采用多芯或单芯电缆。主干电缆为单芯时,分支电缆可采用单芯或两芯电缆。  6.2 矿物绝缘分支电缆的制作 6.2.1 设计图纸复核及制作环境温度湿度要求 6.2.1.1 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赴用户现场测量矿物绝缘分支电缆实际尺寸,明确现场是采用上分支还是下分支的安装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签字确认。 6.2.1.2 制作时环境温度、湿度要求:环境温度:20±15℃;湿度≤40%。 6.2.2 矿物绝缘分支电缆备料 6.2.2.1 检查电缆本体无非金属外护套(若有)、铜护套、端头封头帽破损后,将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校直。 6.2.2.2 按设计图长度对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切断下料,并立即将电缆端头用合适的密封带采用半搭盖绕包法绕包密封,绕包3~5层,外再绕包2层绝缘塑胶带密封。端头密封好的每段电缆做好标记。 6.2.3 预制分支连接体 6.2.3.1 准备 a 将主干电缆在平整的场地上铺直,按设计图位置尺寸在分支处划线,标出铜护套及 聚烯烃外护套(如果有)剥切中心点,然后从中心点向两侧各量出125mm±2mm(具体长度根据配套的分支盒尺寸决定)即为预制分支连接体位置,用绝缘胶带将剥切处做好标记。 b 从顶部开始依次剥开标记处的非金属外护套(如果有)和铜护套,铜护套用合适的剥 切工具卷剥铜护层,剥至应切断处,用洁净的干布擦净导线上的铜粉尘,切口不能向内弯边和向外张开,切口应平整、光洁无毛刺。 c 根据矿物绝缘预分支电缆的规格选择符合附录A规定的导体压接用“C”形管;剥除主干电缆导体上的云母带和聚酯带绝缘层,剥除长度为“C”形管长度,多芯电缆剥除口要错开10mm~25mm间隔;分支电缆导体端头位置要与主干电缆错开的位置对应,绝缘层剥除长度为“C”形管长度;绝缘层剥除后按原来导体上加的色带颜色在绝缘线芯上绕包同颜色绝缘胶带分相。 6.2.3.2 导体的压缩连接 a 矿物绝缘预分支电缆导体的连接金具可采用铜或铜合金,铜材应不低于GB/T 5231 二号铜(T?)的规定或合适的铜合金材料。铜或铜合金材料不得含有使用时有害的腐蚀性或引起开裂的成分。 b 按照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导体的实际截面积之和选择导体连接金具的尺寸。当选用“C”形管时,在压缩前其开口的尺寸应适当大于主干电缆导体的直径,以便于导体的卡入,“C”形管的尺寸见附录A。 c 采用对称围压模具进行导体压缩连接时,围压模具内壁可以有适当的凸脊,以增加“C”形管对导体的紧握力。 d 导体连接操作时,不应割断主干电缆导体,不应截除和损伤电缆导体的单根铜线,也不宜补充其他的单根铜线。 e 压缩连接时不应减小主干和分支电缆导体原有的实际截面积。压缩后的连接管不应有龟裂、毛刺和其他伤痕,若采用“C”形管压缩后其开口处基本闭合(允许留有裂缝)。 f 压缩连接后主干电缆导体抗拉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分支电缆导体不考核。 6.2.3.3 分支连接体的绝缘 a 用绝缘电阻测量装置测量逐根导体与铜护套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0MΩ。当测得的绝缘电阻小于200MΩ时,用电吹风由距电缆端头约600mm处向接头方向在电缆的下部加热,直至绝缘电阻大于200MΩ时,用适当的密封胶涂在剥开铜护套端的空隙内,让其固化密封,防止潮气进入电缆内部。当反复用电吹风干燥后测得的绝缘电阻小于200MΩ时,该电缆为不合格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b 电缆导体连接金具外应搭盖绕包不少于两层符合GB/T 5019.10标准要求的云母带,搭盖率不小于30%±5%;云母带外再搭盖绕包两层陶瓷化硅橡胶带,搭盖率不小于30%±5%。 云母带和陶瓷硅橡胶带总厚度应不小于0.70mm。 c 分支连接体绝缘、防水、防火:将分支盒取掉盖子,安装在分支连接体上,分支盒内填装满适当的绝缘、防火、防水填料后装好分支盒盖子。 d 分支连接体的长度和最大横向尺寸由制造单位确定,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 起吊装置 6.3.1 起吊装置可采用吊钩、绝缘钩件、夹具、瓷绝缘子、钢丝网套等多种组合型式结构,吊装后应在24h内将矿物绝缘预分支电缆固定。 6.3.2 起吊装置处的电缆端头应有完整绝缘处理,以保证端头的密封性和绝缘性。 第3部分:额定电压0.6/1kV隔离型铜芯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 4 技术要求 4.1  电缆 4.1.1 电缆本体质量要求 电缆本体应符合DB13/T 2476及相关产品标准质量要求。对有无卤低烟阻燃特性要求的产品,电缆本体无卤低烟外套应符合GB/T 17650.2试验要求,测得的pH值应不小于4.3,电导率不大于10μS/mm;烟气的透光率不小于60%。 4.1.2 电缆规格的配置                                                4.1.2.1 同一组矿物绝缘分支电缆所选用的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型号原则上应相同。主干电缆规格和长度、分支电缆规格和分支电缆根数、分支连接体中心点在主干电缆轴线上的定位 及其公差等参数按用户技术要求制造。除非另有要求,每根分支电缆长度不超过3m。 4.1.2.2 同一组矿物绝缘分支电缆,多芯主干电缆的分支点每芯只允许连接一根分支电缆;单芯主干电缆的分支点允许连接两根及以下的分支电缆。除非另有要求,所有分支电缆的引出方向应相同。 4.1.2.3 主干电缆为多芯时,分支电缆可采用多芯或单芯电缆。主干电缆为单芯时,分支电缆可采用单芯或两芯电缆。  4.2 矿物绝缘分支电缆的制作 4.2.1 设计图纸复核及制作环境温度湿度要求 4.2.1.1 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赴用户现场测量矿物绝缘分支电缆实际尺寸,明确现场是采用上分支还是下分支的安装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签字确认。 4.2.1.2 制作时环境温度、湿度要求:环境温度:20±15℃;湿度≤40%。 4.2.2 矿物绝缘分支电缆备料 4.2.2.1 检查电缆本体、端头封头帽无破损后,将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校直。 4.2.2.2 按设计图长度对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切断下料,并立即将电缆端头用合适的密封带采用半搭盖绕包法绕包密封,绕包3~5层,外再绕包2层绝缘塑胶带密封。端头密封好的每段分支电缆做好相序颜色标记。 4.2.3 预制分支连接体 4.2.3.1 准备 a 将主干电缆在平整的场地上铺直,按设计图位置尺寸在分支处划线,标出分支部位剥切中心点,然后从中心点向两侧各量出125mm±2mm(具体长度根据注塑分支连接体尺寸决定)即为预制分支连接体位置,用绝缘胶带将剥切处做好标记。 b 从上端开始依次剥开主干电缆分支部位聚烯烃外护套(若有)、矿物质隔离层和铝隔离套(若有)。对于铝隔离套总包主干电缆剥除总包铝隔离套,对铝隔离套分相挤包主干电缆分别剥除各相铝隔离套,剥除长度为180mm±2mm。用适当的剥切工具剥至应切断处,用洁净的干布擦净导线上的矿物质粉尘,切口不能向内弯边和向外张开,切口应平整、光洁无毛刺;主干电缆分支部位聚烯烃外护套剥除长度为250mm±2mm。分支电缆聚烯烃外护套和铝隔离套剥除长度为90mm±2mm。 c 根据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导体截面规格选择符合附录A规定的导体压接用“C”形管;剥除主干电缆导体上的云母带和聚酯带绝缘层,剥除长度为“C”形管长度,多芯电缆剥除 口要错开10mm~25mm间隔;分支电缆导体端头位置要与主干电缆错开的位置对应,绝缘层 剥除长度为“C”形管长度;绝缘层剥除后按原来导体上加的色带颜色在绝缘线芯上绕 包同颜色绝缘胶带分相。 4.2.3.2 导体的压缩连接 a 矿物绝缘预制分支电缆导体的连接金具可采用铜或铜合金,铜材应不低于GB/T 5231二号铜(T?)的规定或合适的铜合金材料。铜或铜合金材料不得含有使用时有害的腐蚀性或引起开裂的成分。 b 按照主干电缆和分支电缆导体的实际截面积之和选择导体连接金具的尺寸。当选用“C”形管时,在压缩前其开口的尺寸应适当大于主干电缆导体的直径,以便于导体的卡入,“C”形管的尺寸见附录A。 c 按用户要求的相序配对采用对称围压模具进行导体压缩连接,围压模具内壁可以有适当的凸脊,以增加“C”形管对导体的紧握力。 d 导体连接操作时,不应割断主干电缆导体,不应截除和损伤电缆导体的单根铜线,也不宜补充其他的单根铜线。 e 压缩连接时不应减小主干和分支电缆导体原有的实际截面积。压缩后的连接管不应有龟裂、毛刺和其他伤痕,若采用“C”形管压缩后其开口处基本闭合(允许留有裂缝)。 f 压缩连接后主干电缆导体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分支电缆导体不考核。 4.2.3.3 分支连接体的绝缘 a 用绝缘电阻测试装置测量逐根导体与铝隔离套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0MΩ。当测得的绝缘电阻小于200MΩ时,用电吹风由距电缆端头约600mm处向接头方向在电缆的下部加热,直至绝缘电阻大于200MΩ时,用合适的密封胶涂喷在剥开铝隔离套端的空隙内,让其固化密封,防止潮气进入电缆内部。当反复用电吹风干燥后测得的绝缘电阻小于200MΩ时,该电缆为不合格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b 电缆导体连接金具外应搭盖绕包不少于两层符合GB/T 5019.10标准要求的云母带,搭盖率不小于30%±5%;云母带外再搭盖绕包两层陶瓷化硅橡胶带,搭盖率不小于30%±5%。 云母带和陶瓷硅橡胶带总厚度应不小于0.70mm。 c 分支连接体绝缘应根据电缆型号采用与主体电缆颜色一致的阻燃聚烯烃注塑成型工艺制造,外观整齐光洁。注塑料的性能可参考附录B的要求。 d 电缆分支连接体对外绝缘的最薄点厚度应不小于主干电缆和护套标称厚度之和。 e 电缆的铝隔离套在分支连接体内对应用铝带连通。 f 分支连接体的颜色原则上采用与电缆护套颜色基本相同的颜色。绝缘内不应有正 常目力可见的气孔和杂质。 4.3 起吊装置 4.3.1 起吊装置可采用吊钩、绝缘钩件、夹具、瓷绝缘子、钢丝网套等多种组合型式结构,吊装后应在24h内将预制分支电缆固定。 4.3.2 起吊装置处的电缆端头应有完整绝缘处理,以保证端头的密封性和绝缘性。

Copper-conductor mineral insulated cables with pre-fabricated branches for rated voltage 0.6/1kV(Um=1.2kV)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10-20
实施
2022-11-14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传输电线电缆专用设备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电线电缆专用设备中的高速传输电线挤出机、笼绞设备和高速绕包机产品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grading and forerunner-Special equipment for high speed transmission wire and cable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10-20
实施
2022-11-10

本文件规定了阻燃与耐火电线电缆专用材料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阻燃与耐火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和通信光缆专用材料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grading and forerunner-flame retardant and fire resistant electric wires and cables of special material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10-13
实施
2022-11-09

本文件规定了线缆类物资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标准的内容,包括线缆类物资供应链碳足迹核算的术语 和定义、基本原则、碳足迹核算工作流程、核算方法和产品碳足迹评价。

General rules for carbon footprint evaluation of cable materials supply chain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9-29
实施
2022-10-02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4.1.1 电缆料应塑化良好、色泽均匀,尺寸约为直径3 mm~4 mm、高3 mm的圆柱形颗粒。 4.1.2 电缆料的颜色可以为黑色、白色、本色、红色、黄色、绿色、橙色、蓝色、灰色、棕色等。 4.2 性能 电缆料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性能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密度,g/cm3  ≤1.30 2 拉伸强度,MPa  ≥14.5 3 断裂伸长率,%  ≥450 4 低温冲击脆化-50 ℃,失效数 ≤15/30 5 20 ℃体积电阻率,Ω·m 1.0×1013 6 介电强度, MV/m  ≥25 7 氧指数,%  ≥28 8 炭黑含量,%(仅对黑色电缆料) 2.5±0.5 9 200 ℃氧化诱导期,min ≥30 10 耐热开裂性能,(150 ℃×7 kg×1 h) 不开裂 11 耐环境应力开裂,F0/h  500 12 收缩率,%  0.3% 13 热老化 (110 ℃×240 h) 强度变化率,% ±25 14  断裂拉伸应变变化率,% ±25 15  拉伸强度,MPa  ≥14.0 16  断裂拉伸应变 ,%  ≥400 注:产品应符合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ti - cracking and anti - shrinkage flame retardant polyethylene compounds for wires and cables

ICS
29.060.01
CCS
C292
发布
2022-09-07
实施
2022-09-16

IEC 63355:2022 specifies a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ontent of halogens in cable management system (CMS) products or system components made completely or partly of combustible material(s). The determination is made by combustion and subsequent analysis of the combustion product by ion chromatography. This document specifies how CMS products or system components can be declared as halogen-free.

Cable management systems - Test method for content of halogens

ICS
29.060.01
CCS
发布
2022-09-02
实施
2022-11-17 (7)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电缆盘(以下简称电缆盘)的绿色要求、测试方法及标志等。 适用于各种全木质(含胶合板、纤维板)结构或铁木复合结构的电缆盘,不适用含松木及制品的电缆盘。

Green anti-insect photoelectric cable delivery tray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8-22
实施
2022-08-22

5.2标志 5.2.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特定电气装备用阻燃或(和)耐火控制电缆,应有阻燃标记或(和)耐火标记,其余应符合GB/T9330的规定。 5.2.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特定电气装备用阻燃或(和)耐火电缆,应有阻燃标记或(和)耐火标记,其余应符合GB/T 5023.1或JB/T 8734.1的规定。 5.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特定电气装备用阻燃或(和)耐火电缆,应有阻燃标记或(和)耐火标记,其余应符合JB/T 10491.1的规定。 5.3导体 电缆用导体应符合GB/T 3956或JB/T 8734.2~JB/T 8734.5或表3、表5~表6的规定。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ires and cables for specific electrical equipment with rated voltage 450/750V and below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8-04
实施
2022-08-04

5.2.1产品资源属性指标 5.2.1.1导体应采用退火铜导体,或是铝或铝合金导体,其中铜导体应采用不低于T1、TU1牌号铜线坯加工制成。导体结构和直流电阻值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且: a)630mm2及以下的导体物理测量截面积不多出标称截面积值的1.0%,800mm2及以上的导体物理测量截面积不多出标称截面积值的1.4%; b)标准规定导体结构采用第5种或第6种以及其他软铜绞线的产品,不应使用跨越导体种类和/或规格(标称截面积)的较低量值最大单线直径要求(尽管匹配增加了单线根数)的单线。 示例:该款项要求的举例,1.5mm2 第5种软铜导体的单线(标称)直径设计值为0.25mm,不应选取第6种软铜导体同规格的(标称)直径为0.15mm单线,也不应选取第5种软铜导体低规格1.0mm2 的(标称)直径为0.20mm单线。 5.2.1.2 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厚度值,且偏差符合表1规定。 表1  绝缘厚度偏差要求 厚度标称值  mm 最大偏差  mm ≤1.0 +0.10 >1.0 且≤2.0 +0.15 >2.0 +0.20 注1:标称厚度值是指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标称值(计算值),或特定客户(如国家电网等)基于安全性的考虑在产品规范中规定的标称值(计算值),下同。 5.2.1.3 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厚度值,且偏差符合表2规定。 表2  护套厚度偏差要求 厚度标称值  mm 最大偏差 ≤1.0 +0.15 mm >1.0 且≤2.0 +15% >2.0 +20% 5.2.1.4 预期寿命评定试验     应通过本文件5.3.3条规定的试验评定。 5.2.2 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要求 5.2.2.1 产品辅助材料中不得使用石棉纤维。 5.2.2.2 产品使用的填充、包带或阻燃增强层等辅助材料应与产品护套和/或绝缘一样满足无卤、低烟、低毒要求。 5.2.2.3 产品印字印刷所使用的油墨及非金属材料(包括涂漆钢带的漆)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     注2:GB/T 9330—2020、GB/T 12706.1—2020已删除金属带可使用涂漆钢带的规定,不建议其他类别产品使用涂漆钢带材料。 表3  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值 种类 限值 (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 (Hg) ≤0.1% 镉 (Cd) ≤0.01% 六价铬(Cr 6+)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二苯醚(PBDEs,不包括十溴二苯醚) ≤0.1% 5.2.3 产品的无卤性能要求 a)卤酸气体释出量  ——HCL和HBr含量不应大于0.5%; ——HF含量不应大于0.1%。 b)酸度和电导率  ——产品燃烧时气体pH值不应小于4.3; ——产品燃烧时气体电导率不应大于10μS/mm。  5.2.4  产品的低烟性能要求 产品燃烧产生烟气时,烟气最小透光率不应小于70%。 5.2.5  产品的低毒性能要求 当应用场所(如公共场所)对产品有低毒性能要求时,应符合本文件5.3.4条规定要求。 5.2.6 产品品质属性指标 5.2.6.1 产品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9330、GB/T 12706.1、GB/T 31840.1、JB/T 10491、JG/T 441、JG/T 442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执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产品,应符合其明示要求,且其技术性能应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类别产品一般性要求的规定。 5.2.6.2 电线电缆的单根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19666—2019表4的规定。 5.2.6.3 绝缘层厚度的不均匀度不超出15%。 5.2.6.4 绝缘热延伸试验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并且不低于载荷下伸长率最大125%,冷却后永久伸长率最大10%的限值。

Green produc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0.6/1kV and below wire and cable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8-04
实施
2022-08-04

     本标准规定了机器人特种线缆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类和服务类机器人线缆,包括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特别是管道机器人、爆破机器人、矿井、户外等需拖拽使用的机器人线缆;服务类机器人线缆包括:扫地机、迎宾、教育、助力等机器人线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esting of special cables for robots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7-18
实施
2022-08-01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要素基本要求、评价等级、   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流程、评价报告、跟踪评价和信息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状况进行第三方等级评价。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可   根据此文件进行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7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 2951.1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2951.12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 2951.13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 密度测定方法 吸水试验 收缩试验 GB/T 2951.14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 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GB/T 2951.3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 法 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 GB/T 2951.32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失重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 GB/T 3048.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 3048.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 GB/T 3048.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 GB/T 3048.1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2 部分:局部放电试验 GB/T 3048.1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3部分:冲击电压试验 GB/T 3048.11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1部分:介质损耗角正切试验 GB/T 4909.2 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测量 GB/T 9330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T 12527 额定电压 1 kV 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T 12706.1 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和 3 kV(Um=3.6 kV)电缆 GB/T 12706.2 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 kV(Um=7.2kV)到 30 kV(Um=36 kV)电缆 GB/T 12706.3 额定电压 1kV(Um=1.2 kV)到 35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3 部分: 额定电压 35kV(Um=40.5kV)电缆 GB/T 14049 额定电压 10kV 架空绝缘电缆 GB/T 17937 电工用铝包钢线 GB/T 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GB/T 20141 型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 23308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系合金圆线 GB/T 31840.1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 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kV (Um=1.2kV)和 3kV (Um=3.6kV)电缆 GB/T 31840.2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 kV) 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kV(Um=7.2kV)到 30kV(Um=36kV)电缆 GB/T 31840.3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 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第 3 部分:额定电压 35kV(Um=40.5kV)电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质量安全水平评价 Quality and safety evaluation 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要素进行核查评价,以确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的活动。 3.2 质量安全事故 Quality safety accident 指产品生产全过程产生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安全、不良社会影响等的意外事件。 3.3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of production process 为确保生产过程受控,对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生产过程的分析、诊断和监控。 3.4型式检验 Type test 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对规定项目进行认证试验,并出具的试验报告。 3.5例行检验 Routine inspection 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进行的100%检验。 3.6抽样检验 Sample tests 由生产企业按频次,在样品上或在取自成品电缆的某些部件上进行的试验。 4基本要求 申请质量安全水平评价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近三年内应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政府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的; ——近三年年内应未发生过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情况; ——因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未受到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委托评价产品或生产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质量安全要素基本要求及判定 5.1原材料质量控制 主要从原材料采购到出入库管理进行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及判定见附录 B。 5.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2.1生产准备状态控制 5.2.1.1应有检查人、机、料、法、环、测各生产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 5.2.1.2应按工艺文件要求配齐生产设备,且生产设备处于随时可启动状态。 5.2.1.3计量工具、工装模具存放位置应标识清楚,可方便随时取放。 5.2.1.4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不良品应分类分点摆放,正确标识。 5.2.1.5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应现行有效,摆放有序,随时可取放。 5.2.2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5.2.2.1操作人员确认来料符合要求后,应按工序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2.2.2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巡检制。当前工序操作者负责所在工序检查,   上道工序的产品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还负责对上道工序进行再检查。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巡查制度,专人严格进行过程巡检,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5.2.2.3每班/每批产品完成后,应填写工序流转标识,记录产品流转信息。 将半成品/合格产品转下道工序继续加工或仓库保管。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2.4应设立关键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方案。质量控制点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工序。 5.2.2.5应制定生产异常管理制度,主要对对造成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包括计划异常、物料异常、   设备异常、品质异常、产品异常、水电异常等进行控制。建立异常情况控制程序,迅速排除异常,保证正常生产。 5.3人员控制 5.3.1应设置设备、质量、计量、标准化等重点岗位,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5.3.2岗位有资质或者职业技能要求的,应获得相应资质后持证上岗。 5.3.3应至少有 1 名专职检验人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 2 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5.4设备控制 5.4.1企业生产应配备基本生产和检验设备,设备要求及判定见附录 C、D。设备名称与附录中设备名称可不同,但应满足对应的功能、性能和精度要求。 5.4.2生产设备准备状态控制应制定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操作、保养规定和生产设备台账并对操作和保养进行记录。 5.5生产环境控制 5.5.1企业应做好厂区和生产车间环境管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 5.5.2应制定污染防治措施、隔声减震措施及固废暂存管理措施。 5.6检验控制 5.6.1实验室管理控制 应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检验管理规定,并在实验室醒目处进行张贴。 与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并运行正常。检   验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5.6.2验货检验控制 5.6.2.1原材料应经验货检验合格方可入库使用。应提供近三年的供需双方原材料验货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信息包括:原材料的批次及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质检数据、原材料进货验证数据、出入库登记手续等。 5.6.2.2应提供每批次的原材料验货检验报告。 5.6.3出厂检验控制 5.6.3.1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应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且产品出厂检验规范的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包括抽样检验和例行检验) ,产品检验项目及依据参见附录A。 5.6.3.2抽样检验的抽样额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额度,或者当标准未规定抽样额度时,抽样额度不低于每批次产品抽检 1 次。 5.6.3.3应提供产品所有例行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了例行检验。 5.6.3.4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5.6.4委托检验控制 5.6.4.1委托检验由企业提供样品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产品定型投产时; ——已定型的产品在材料、结构和工艺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5.6.4.2应提供近三年的委托检验报告且至少一份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6.5监督抽查检验控制 5.6.5.1企业应配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提供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妥善保存三年内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5.6.5.2应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5.7不合格品控制 应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偏预防措施单、质量改进控制制度等。不合格品标识应符合规定。 5.8产品质量追溯 应制定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利用生产记录或电子化信息手段建立电线电缆产品追溯体系。提供书面可追溯信息或提供互联网可追溯性链接。追溯内容应涵盖: ——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长度或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原材料信息,包括:原材料的批次及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质检数据、原材料进货验证数据; ——生产过程信息,包括:产品生产日期、原材料批次、各工序的工艺参数、生产设备信息; ——检验信息,包括: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日期、检验数据; ——产品交付信息(销售商名称、用户名称、工程名称、交付日期、用户验收结果)。 5.9包装、贮存、运输、售后服务 5.9.1电缆应成盘或成圈交货,并卷绕整齐,妥善包装。每个包装上应附有标签,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或商标; ——电缆型号; ——规格,mm2; ——额定电压,V; ——长度,m; ——制造日期: 年 月。 5.9.2贮存和运输 具有相应的电缆存放、吊装及运输管理规定。 6质量安全水平评价 6.1评价内容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评价按照生产产品的类别,主要采取先对各质量安全要素进行基本要求符合性评价判定,后由专家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其中,产品类别参照附录 A。评价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见表 1。 表 1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评价各要素及综合判定意见表 序号  评价要素  要素类型 单项判定结论    不满足基本要求 满足基本要求 高于基本要求 1 原材料质量控制 ★    2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3 人员控制 ★    4 生产设备控制 ★    5 生产环境控制     6 检验设备控制 ★    7 检验控制     8 不合格品控制     9 产品质量追溯     10 包装、贮存、运输、售后服务     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综合判定结论   评价组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为关键要素 6.2评价方式 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状况及申报材料由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价。验证评价釆取现场抽样,   并由企业送至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方法进行。 6.3评价机构 6.3.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6.3.1.1应具有提供评价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场所,有满足开展评价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电线电缆   行业专家资源。 6.3.1.2应有保障质量安全水平评价活动的人员职责、权限文件,能有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价工作,并   对评价结论负责。 7评价人员 7.1评价人员指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和外部评价专家,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与评价对象无利益关系或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 ——应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保守被评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不应有索要或接受利益相关方贿赂的行为; ——评价应客观公正,独立判定,不受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等外来因素影响; 7.1.1.1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评价产品和质量安全要素, 7.1.1.2评价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7.1.1.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   水平的技术能力; 注: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指:博土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1 年及以上,硕士研究 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3 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8 年及以上; 7.1.2熟悉电线电缆生产、检验、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依   据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评价认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7.1.3身体健康,适合于本专业的评价工作,通常年龄不超过65周岁; 7.1.4有足够的时间参加评价工作; 7.1.5遵守法律法规。 8评价等级认定 8.1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按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认定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级。其中, 各评价关键要素与一般要素全部满足,可认定为一级;各评价关键要素全部满足且一般要素三项内轻微不满足可认定为二级;全部关键要素满足且一般要素五项内轻微不满足可判定为三级。评价要素中有一项及以上关键要素不满足或五项以上一般要素不合格者暂不定级。 9评价流程 企业应持连续三年同规格同型号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和用户使用证明,提出自愿委托评价申请。产品检验报告包括该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或接受政府监督检验的报告。 9.1受理 评价机构应对委托企业提供的评价材料进行核实和形式审查,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材料形式审查是否通过的结论。 9.2实施评价 9.2.1 应由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组成评价工作组,工作组应包括 3-5 名专家。 9.2.1应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价组组长。 9.3现场评价 评价机构应按照约定时间与议程组织专家到委托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评价。 9.4综合判定 评价专家依据各要素评分进行综合研判,并应经评价专家组一致通过,最终确定委托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等级。 10评价结果 10.1评价机构应在现场评价结束后,将评价结果在 5 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在质量安全水平评价信息相应网站或平台上,供相关方查询和监督,公示结束后出具相关报告。 10.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证书和牌匾宜由评价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 10.3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评价报告、证书、牌匾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可在期满前 3 个月内委托复评。 11跟踪评价 11.1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有可能影响评价结论的获证企业应于事件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评价机构应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直至撤销其质量安全水平等级。 11.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调整评价应符合本文件规定 。 12信息管理 12.1评价机构应将企业委托材料、现场核查评级情况及评价过程中的文字材料、音像材料、评价报告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12.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评价材料的保存期限应为 3 年。

Code for quality and safety level evaluation of wire and cabl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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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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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流程、评价等级、评价指标、评价办法、评价报告、跟踪评价和信息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质量信用评价机构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或集团的质量信用情况进行等级评价。也适用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或集团进行自我质量信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6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GB/T 23791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 GB/T 31863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6、GB/T 22117和GB/T 237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质量信用  quality credit 取得并保持对其质量信任的能力。 质量信用等级  quality credit rating 用既定的符合标识评级对象质量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  enterprise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收集和分析企业质量信用的有关信息,确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相关活动。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enterprise quality credit rating evaluation 运用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评价,从而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构  enterprise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organization 从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业务的机构。 跟踪评级  tracking rating  信用评价机构在完成初次评级后,对评价对象信用状况进行后续跟踪评级。 质量安全事故  quality safety accident 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等在内的意外事件。 评价期  evaluation period  包括评价年度在内的前3年。 4 评价目的 4.1 促进企业增强质量信用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2 按照规定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确定申请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采信。 5 评价原则 5.1 科学性 评价指标内容应包括影响企业质量信用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 5.2 合理性 评价指标之间应有机配合,结构合理,避免重复和矛盾。 5.3 适用性 各项评价指标应围绕企业质量信用且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 5.4 合规性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评价。 6 评价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不少于3年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7 评价机构 7.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7.2 应具有提供评价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有与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电线电缆专业为主的评价专家资源。 7.3 应有保障质量信用评价活动的人员职责、权限文件,能有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7.4 应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业务指导。  8 评价人员 8.1 评价人员指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聘请的评价专家。 8.2 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系统的评价理论和方法,胜任全部工作流程的各项工作。 8.3 评价专家应熟悉电线电缆行业特点,具备电线电缆生产、检验、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在评价过程中客观公正,独立判定,不受评价机构和被评价企业方等外来因素影响,也不应有个人偏见等评价行为。 8.4 评价专家应与被评价单位无利益关系或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否则,应主动提出回避。 8.5 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保守被评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有索要或接受利益相关方贿赂的行为。 8.6 评价专家组至少由3-5名专家组成,评价结论应经评价专家组一致通过。 8.7 评价机构应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价专家组组长。 8.8 评价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评价会议并在《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上署名。《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由评价机构提供模板。  9 评价流程 9.1 符合条件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评价机构提供模板,如实填写《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委托书》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等相关评价申请材料和证实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2 评价机构受理后应对委托企业提供的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材料形式审查是否通过的结论。 9.3 评价机构与形式审查通过的委托企业签订评价合同,确定评价时间、评价地点、会议议程、遴选评价专家等事宜。  9.4 评价机构应在评价会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10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信用评价信息在相应网站或平台上公开发布,供相关方查询和监督。 9.5 委托企业对评价专家、评价过程及评价结论任一项有异议的,均可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或投诉,评价机构应指定专人对申诉或投诉人提出的问题组织调查和复核,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申诉或投诉人。 10 评价等级 10.1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划分应符合GB/T 23791的规定。 10.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22116的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以A、B、C、D 表示。在同一等中的每级差别,用字母的数量来区分,最多使用三个。字母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其中: ——A级企业质量信用细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三个级别; ——B、C、D级企业质量信用不作等级级别细分。 11 评价指标 11.1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应符合GB/T 31863的规定。 11.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12 评价办法 12.1 采取到委托企业生产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 12.2 评价专家应按照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对委托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逐项打分,填写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 12.3 经委托企业确认后,对总分达到250~21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AA级,对总分达到209~200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A级,对总分达到199~190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级,对总分达到189~17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B级,对总分达到169~16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C级,对总分为159分以下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 12.4 对因故不能现场确定等级的,由企业负责人和评价专家组组长共同在评价异议表上签字。      13 评价报告 13.1 评价报告应加盖第三方评价机构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专用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由评价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 13.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报告、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牌匾有效期为三年,期满企业可委托复评。 14 跟踪评价 14.1 发生重大质量信用事件有可能影响评价结论的获证企业应于事件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评价机构应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或撤销其质量信用等级。 14.2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跟踪评价应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评价流程和等级划分标准。 15 信息管理 15.1 评价机构应将委托企业的申报材料、核实情况、评价材料、评价报告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15.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材料的保存期限应为3年。

Standard for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of wire and cable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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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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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要素基本要求、评价等级、   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流程、评价报告、跟踪评价和信息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状况进行第三方等级评价。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可   根据此文件进行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7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 2951.1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2951.12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 2951.13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 密度测定方法 吸水试验 收缩试验 GB/T 2951.14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 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GB/T 2951.3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 法 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 GB/T 2951.32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失重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 GB/T 3048.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 3048.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 GB/T 3048.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 GB/T 3048.1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2 部分:局部放电试验 GB/T 3048.1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3部分:冲击电压试验 GB/T 3048.11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1部分:介质损耗角正切试验 GB/T 4909.2 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测量 GB/T 9330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T 12527 额定电压 1 kV 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T 12706.1 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和 3 kV(Um=3.6 kV)电缆 GB/T 12706.2 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 kV(Um=7.2kV)到 30 kV(Um=36 kV)电缆 GB/T 12706.3 额定电压 1kV(Um=1.2 kV)到 35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3 部分: 额定电压 35kV(Um=40.5kV)电缆 GB/T 14049 额定电压 10kV 架空绝缘电缆 GB/T 17937 电工用铝包钢线 GB/T 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GB/T 20141 型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 23308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系合金圆线 GB/T 31840.1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 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kV (Um=1.2kV)和 3kV (Um=3.6kV)电缆 GB/T 31840.2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 kV) 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kV(Um=7.2kV)到 30kV(Um=36kV)电缆 GB/T 31840.3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 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第 3 部分:额定电压 35kV(Um=40.5kV)电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质量安全水平评价 Quality and safety evaluation 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要素进行核查评价,以确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的活动。 3.2 质量安全事故 Quality safety accident 指产品生产全过程产生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安全、不良社会影响等的意外事件。 3.3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of production process 为确保生产过程受控,对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生产过程的分析、诊断和监控。 3.4 型式检验 Type test 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对规定项目进行认证试验,并出具的试验报告。 3.5 例行检验 Routine inspection 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进行的100%检验。 3.6 抽样检验 Sample tests 由生产企业按频次,在样品上或在取自成品电缆的某些部件上进行的试验。 4基本要求 申请质量安全水平评价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近三年内应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政府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的; ——近三年年内应未发生过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情况; ——因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未受到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委托评价产品或生产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质量安全要素基本要求及判定 5.1原材料质量控制 主要从原材料采购到出入库管理进行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及判定见附录 B。 5.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2.1生产准备状态控制 5.2.1.1应有检查人、机、料、法、环、测各生产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 5.2.1.2应按工艺文件要求配齐生产设备,且生产设备处于随时可启动状态。 5.2.1.3计量工具、工装模具存放位置应标识清楚,可方便随时取放。 5.2.1.4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不良品应分类分点摆放,正确标识。 5.2.1.5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应现行有效,摆放有序,随时可取放。 5.2.2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5.2.2.1操作人员确认来料符合要求后,应按工序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2.2.2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巡检制。当前工序操作者负责所在工序检查,   上道工序的产品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还负责对上道工序进行再检查。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巡查制度,专人严格进行过程巡检,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5.2.2.3每班/每批产品完成后,应填写工序流转标识,记录产品流转信息。 将半成品/合格产品转下道工序继续加工或仓库保管。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2.4应设立关键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方案。质量控制点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工序。 5.2.2.5应制定生产异常管理制度,主要对对造成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包括计划异常、物料异常、   设备异常、品质异常、产品异常、水电异常等进行控制。建立异常情况控制程序,迅速排除异常,保证正常生产。 5.3人员控制 5.3.1应设置设备、质量、计量、标准化等重点岗位,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5.3.2岗位有资质或者职业技能要求的,应获得相应资质后持证上岗。 5.3.3应至少有 1 名专职检验人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 2 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5.4设备控制 5.4.1企业生产应配备基本生产和检验设备,设备要求及判定见附录 C、D。设备名称与附录中设备名称可不同,但应满足对应的功能、性能和精度要求。 5.4.2生产设备准备状态控制应制定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操作、保养规定和生产设备台账并对操作和保养进行记录。 5.5生产环境控制 5.5.1企业应做好厂区和生产车间环境管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 5.5.2应制定污染防治措施、隔声减震措施及固废暂存管理措施。 5.6检验控制 5.6.1实验室管理控制 应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检验管理规定,并在实验室醒目处进行张贴。 与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并运行正常。检验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5.6.2验货检验控制 5.6.2.1原材料应经验货检验合格方可入库使用。应提供近三年的供需双方原材料验货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信息包括:原材料的批次及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质检数据、原材料进货验证数据、出入库登记手续等。 5.6.2.2应提供每批次的原材料验货检验报告。 5.6.3出厂检验控制 5.6.3.1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应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且产品出厂检验规范的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包括抽样检验和例行检验) ,产品检验项目及依据参见附录A。 5.6.3.2抽样检验的抽样额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额度,或者当标准未规定抽样额度时,抽样额度不低于每批次产品抽检 1 次。 5.6.3.3应提供产品所有例行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了例行检验。 5.6.3.4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5.6.4委托检验控制 5.6.4.1委托检验由企业提供样品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产品定型投产时; ——已定型的产品在材料、结构和工艺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5.6.4.2应提供近三年的委托检验报告且至少一份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6.5监督抽查检验控制 5.6.5.1企业应配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提供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妥善保存三年内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5.6.5.2应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5.7不合格品控制 应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偏预防措施单、质量改进控制制度等。不合格品标识应符合规定。 5.8产品质量追溯 应制定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利用生产记录或电子化信息手段建立电线电缆产品追溯体系。提供书面可追溯信息或提供互联网可追溯性链接。追溯内容应涵盖: ——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长度或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原材料信息,包括:原材料的批次及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质检数据、原材料进货验证数据; ——生产过程信息,包括:产品生产日期、原材料批次、各工序的工艺参数、生产设备信息; ——检验信息,包括: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日期、检验数据; ——产品交付信息(销售商名称、用户名称、工程名称、交付日期、用户验收结果)。 5.9包装、贮存、运输、售后服务 5.9.1电缆应成盘或成圈交货,并卷绕整齐,妥善包装。每个包装上应附有标签,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或商标; ——电缆型号; ——规格,mm2; ——额定电压,V; ——长度,m; ——制造日期: 年 月。 5.9.2贮存和运输 具有相应的电缆存放、吊装及运输管理规定。 6质量安全水平评价 6.1评价内容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评价按照生产产品的类别,主要采取先对各质量安全要素进行基本要求符合性评价判定,后由专家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其中,产品类别参照附录 A。评价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见表 1。 表 1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评价各要素及综合判定意见表 序号  评价要素  要素类型 单项判定结论    不满足基本要求 满足基本要求 高于基本要求 1 原材料质量控制 ★    2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3 人员控制 ★    4 生产设备控制 ★    5 生产环境控制     6 检验设备控制 ★    7 检验控制     8 不合格品控制     9 产品质量追溯     10 包装、贮存、运输、售后服务     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综合判定结论   评价组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为关键要素 6.2评价方式 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状况及申报材料由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价。验证评价釆取现场抽样,   并由企业送至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方法进行。 6.3评价机构 6.3.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6.3.1.1应具有提供评价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场所,有满足开展评价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电线电缆   行业专家资源。 6.3.1.2应有保障质量安全水平评价活动的人员职责、权限文件,能有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价工作,并   对评价结论负责。 7评价人员 7.1评价人员指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和外部评价专家,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与评价对象无利益关系或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 ——应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保守被评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不应有索要或接受利益相关方贿赂的行为; ——评价应客观公正,独立判定,不受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等外来因素影响; 7.1.1.1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评价产品和质量安全要素, 7.1.1.2评价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7.1.1.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   水平的技术能力; 注: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指:博土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1 年及以上,硕士研究 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3 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8 年及以上; 7.1.2熟悉电线电缆生产、检验、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依   据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评价认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7.1.3身体健康,适合于本专业的评价工作,通常年龄不超过65周岁; 7.1.4有足够的时间参加评价工作; 7.1.5遵守法律法规。 8评价等级认定 8.1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按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认定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级。其中, 各评价关键要素与一般要素全部满足,可认定为一级;各评价关键要素全部满足且一般要素三项内轻微不满足可认定为二级;全部关键要素满足且一般要素五项内轻微不满足可判定为三级。评价要素中有一项及以上关键要素不满足或五项以上一般要素不合格者暂不定级。 9评价流程 企业应持连续三年同规格同型号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和用户使用证明,提出自愿委托评价申请。产品检验报告包括该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或接受政府监督检验的报告。 9.1受理 评价机构应对委托企业提供的评价材料进行核实和形式审查,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材料形式审查是否通过的结论。 9.2实施评价 9.2.1 应由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组成评价工作组,工作组应包括 3-5 名专家。 9.2.1应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价组组长。 9.3现场评价 评价机构应按照约定时间与议程组织专家到委托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评价。 9.4综合判定 评价专家依据各要素评分进行综合研判,并应经评价专家组一致通过,最终确定委托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等级。 10评价结果 10.1评价机构应在现场评价结束后,将评价结果在 5 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在质量安全水平评价信息相应网站或平台上,供相关方查询和监督,公示结束后出具相关报告。 10.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证书和牌匾宜由评价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 10.3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评价报告、证书、牌匾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可在期满前 3 个月内委托复评。 11跟踪评价 11.1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有可能影响评价结论的获证企业应于事件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评价机构应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直至撤销其质量安全水平等级。 11.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调整评价应符合本文件规定 。 12信息管理 12.1评价机构应将企业委托材料、现场核查评级情况及评价过程中的文字材料、音像材料、评价报告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12.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等级评价材料的保存期限应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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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2022-07-28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流程、评价等级、评价指标、评价办法、评价报告、跟踪评价和信息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质量信用评价机构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或集团的质量信用情况进行等级评价。也适用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或集团进行自我质量信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6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GB/T 23791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 GB/T 31863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6、GB/T 22117和GB/T 237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质量信用  quality credit 取得并保持对其质量信任的能力。 质量信用等级  quality credit rating 用既定的符合标识评级对象质量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  enterprise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收集和分析企业质量信用的有关信息,确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相关活动。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enterprise quality credit rating evaluation 运用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评价,从而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构  enterprise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organization 从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业务的机构。 跟踪评级  tracking rating  信用评价机构在完成初次评级后,对评价对象信用状况进行后续跟踪评级。 质量安全事故  quality safety accident 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等在内的意外事件。 评价期  evaluation period  包括评价年度在内的前3年。 4 评价目的 4.1 促进企业增强质量信用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2 按照规定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确定申请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采信。 5 评价原则 5.1 科学性 评价指标内容应包括影响企业质量信用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 5.2 合理性 评价指标之间应有机配合,结构合理,避免重复和矛盾。 5.3 适用性 各项评价指标应围绕企业质量信用且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 5.4 合规性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评价。 6 评价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不少于3年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7 评价机构 7.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7.2 应具有提供评价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有与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电线电缆专业为主的评价专家资源。 7.3 应有保障质量信用评价活动的人员职责、权限文件,能有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7.4 应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业务指导。  8 评价人员 8.1 评价人员指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聘请的评价专家。 8.2 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系统的评价理论和方法,胜任全部工作流程的各项工作。 8.3 评价专家应熟悉电线电缆行业特点,具备电线电缆生产、检验、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在评价过程中客观公正,独立判定,不受评价机构和被评价企业方等外来因素影响,也不应有个人偏见等评价行为。 8.4 评价专家应与被评价单位无利益关系或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否则,应主动提出回避。 8.5 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保守被评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有索要或接受利益相关方贿赂的行为。 8.6 评价专家组至少由3-5名专家组成,评价结论应经评价专家组一致通过。 8.7 评价机构应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价专家组组长。 8.8 评价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评价会议并在《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上署名。《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由评价机构提供模板。  9 评价流程 9.1 符合条件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评价机构提供模板,如实填写《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委托书》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等相关评价申请材料和证实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2 评价机构受理后应对委托企业提供的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材料形式审查是否通过的结论。 9.3 评价机构与形式审查通过的委托企业签订评价合同,确定评价时间、评价地点、会议议程、遴选评价专家等事宜。  9.4 评价机构应在评价会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10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信用评价信息在相应网站或平台上公开发布,供相关方查询和监督。 9.5 委托企业对评价专家、评价过程及评价结论任一项有异议的,均可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或投诉,评价机构应指定专人对申诉或投诉人提出的问题组织调查和复核,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申诉或投诉人。 10 评价等级 10.1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划分应符合GB/T 23791的规定。 10.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22116的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以A、B、C、D 表示。在同一等中的每级差别,用字母的数量来区分,最多使用三个。字母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其中: ——A级企业质量信用细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三个级别; ——B、C、D级企业质量信用不作等级级别细分。 11 评价指标 11.1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应符合GB/T 31863的规定。 11.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12 评价办法 12.1 采取到委托企业生产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 12.2 评价专家应按照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对委托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逐项打分,填写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 12.3 经委托企业确认后,对总分达到250~21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AA级,对总分达到209~200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A级,对总分达到199~190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级,对总分达到189~17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B级,对总分达到169~16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C级,对总分为159分以下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 12.4 对因故不能现场确定等级的,由企业负责人和评价专家组组长共同在评价异议表上签字。       13 评价报告 13.1 评价报告应加盖第三方评价机构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专用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由评价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 13.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报告、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牌匾有效期为三年,期满企业可委托复评。 14 跟踪评价 14.1 发生重大质量信用事件有可能影响评价结论的获证企业应于事件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评价机构应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或撤销其质量信用等级。 14.2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跟踪评价应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评价流程和等级划分标准。 15 信息管理 15.1 评价机构应将委托企业的申报材料、核实情况、评价材料、评价报告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15.2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材料的保存期限应为3年。

Standard for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of wire and cable enterprises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7-08
实施
2022-07-28

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用燃烧性能等级B1级无卤低烟阻燃绝缘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使用特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3 kV及以下燃烧性能等级B1级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用绝缘。 本文件适用于以不含卤素的一种或多种聚合物或共聚物,添加无卤阻燃剂和其他改性助剂,经混炼、塑化、造粒而制得的燃烧性能等级B1级无卤低烟阻燃绝缘料。 本文件适用于燃烧性能等级B1级热塑性和交联型无卤低烟阻燃绝缘料。

Burning behavior grade B1 halogen free low smoke and flame-retardant insulation compounds for wires and cables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7-01
实施
2022-07-04

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用燃烧性能等级B1级无卤低烟阻燃护套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使用特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燃烧性能等级B1级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用护套。 本文件适用于以不含卤素的一种或多种聚合物或共聚物,添加无卤阻燃剂和其他改性助剂,经混炼、塑化、造粒而制得的燃烧性能等级B1级无卤低烟阻燃护套料。 本文件适用于燃烧性能等级B1级热塑性和交联型无卤低烟阻燃护套料。

Burning behavior grade B1 halogen free low smoke and flame-retardant sheathing compounds for wires and cables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7-01
实施
2022-07-04

本文件规定了1 kV及以下电线电缆用紫外光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使用特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低密度聚乙烯为基料,加入光引发剂、交联剂、抗氧剂等助剂,经混炼、塑化、造粒而制成的紫外光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料。

Ultraviolet light irradiation cross-linked polyethylene insulating compounds for wires and cables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7-01
实施
2022-07-04

本标准规定了电线电缆用阻燃聚氯乙烯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基础原料,加入增塑剂、稳定剂、阻燃剂、润滑剂等助剂,经混合、塑化、成粒而制得的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本标准适用于电线电缆用阻燃聚氯乙烯的验收和使用。

Flame retardant soft polyvinyl chloride plastics for wire and cable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6-29
实施
2022-08-1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耐火电缆和电线的使用特性、代号、型号、规格、产品表示方法、技术要求、成品试验、标志、检验、验收规则和包装。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70 ℃的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耐火电缆和电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10  电工术语 电缆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2951.1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 2951.14—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低温试验 GB/T 2951.3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 GB/T 2951.3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失重试验—热稳定性试验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GB/T 5023.1—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一般要求 GB/T 5023.2—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5023.3—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GB/T 18380.1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 18380.13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13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测定燃烧的滴落(物)/微粒的试验方法 GB/T 18380.33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3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A类 GB/T 18380.34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4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B类 GB/T 18380.35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5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C类 GB/T 18380.36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6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D类 GB/T 19216.21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 kV及以下电缆 GB/T 19666—2019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JB/T 8734.1—2016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1部分:一般规定 JB/T 8734.2—2016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聚氯乙烯混合物 polyvinyl chloride compound, PVC 聚氯乙烯混合物是指它的特定组分是聚氯乙烯或或它的一种共聚物经适当选择、配比和加工后制成的材料。该术语也可表示为含有聚氯乙烯和某种聚氯乙烯聚合物的混合物。 [来源:JB/T 8734.1—2016] 3.2  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额定电压是电缆结构设计和电性能试验用的基准电压。 额定电压用U0/U表示,单位V。 U0为任一绝缘导体和“地”(电缆的金属护层或周围介质)之间的电压有效值。 U为多芯电缆或单芯电缆系统任何两相导体之间的电压有效值。 当用于交流系统时,电缆的额定电压应至少等于使用电缆系统的标称电压。该条件均适用于U0和U值。 当用于直流系统时,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电缆额定电压的1.5倍。 注:系统的工作电压允许长时间地超过该系统标称电压的10%,如果电缆的额定电压至少等于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则电缆可在高于额定电压10%的工作电压下使用。 [来源:GB/T 5023.1—2008,2.3] 3.3  阻燃 flame retardance 试样在规定条件下被燃烧,在撤去火源后火焰在试样上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发生或蔓延能力的特性。 [来源:GB/T 19666—2019,3.1] 3.4  耐火 fire resistance 试样在规定火源和时间下被燃烧时能持续地在指定条件下运行的特性。 [来源:GB/T 19666—2019,3.2] 3.5  型式试验(符号T) type tests 按一般商业原则,对本文件规定的一种型号电缆在供货前进行的试验,以证明电缆具有良好的性能,能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 注:型式试验的本质是一旦进行这些试验后,不必重复进行。如果改变电缆材料或设计会影响电缆的性能,则必须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来源:GB/T 5023.1—2008,2.2.1] 3.6  抽样试验(符号S) sample tests 在成品电缆试样上或取自成品电缆的元件上进行的试验,以证明成品电缆产品符合设计规范。 [来源:GB/T 5023.1—2008,2.2.2] 4 使用特性 4.1 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70 ℃。 4.2 电缆敷设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 ℃。 主要技术内容见目次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使用特性  5 代号、型号、规格和产品表示方法  5.1 代号  5.2 型号  5.3 规格  5.4 产品表示方法  6 技术要求  6.1 导体  6.2 耐火层  6.3 绝缘  7 成品试验  7.1 电气性能  7.2 燃烧性能  8 标志  8.1 标志内容  8.2 标志连续性  8.3清晰度  8.4耐擦性  9 检验  10 交货长度  11 验收规则  12 包装 

Polyvinyl chloride insulated flame retardant and fire resistant electric cables and wires with rated voltage up to and including 450/750 V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6-06
实施
2022-06-06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缆的使用特性、代号、型号、规格、产品表示方法、技术要求、成品试验、标志、检验、验收规则和包装。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90 ℃的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缆。 注:在潮湿环境下特别是穿金属管敷设或直埋敷设情况下,建议谨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10  电工术语 电缆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2951.1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 2951.13—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密度测定方法 吸水试验-收缩试验 GB/T 2951.14—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低温试验 GB/T 2951.2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 GB/T 3048.4—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 3048.5—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 GB/T 3048.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GB/T 17650.2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酸度(用pH测量)和电导率的测定 GB/T 17651.2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第2部分:试验程序和要求 GB/T 18380.1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 18380.13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13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测定燃烧的滴落(物)/微粒的试验方法 GB/T 18380.33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3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A类 GB/T 18380.34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4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B类 GB/T 18380.35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5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C类 GB/T 18380.36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6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D类 GB/T 19216.21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 kV及以下电缆 GB/T 19666-2019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联聚烯烃 cross-linked polyolefin 由乙烯、丙烯或高级烯烃的聚合物或其共聚物经适当选择、配比和加工后经交联制成的材料。 3.2  阻燃 flame retardance 试样在规定条件下被燃烧,在撤去火源后火焰在试样上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发生或蔓延能力的特性。 [来源:GB/T 19666-2019,3.1] 3.3  耐火 fire resistance 试样在规定火源和时间下被燃烧时能持续地在指定条件下运行的特性。 [来源:GB/T 19666-2019,3.2] 3.4  无卤 halogen free 燃烧时释出气体的卤素(氟、氯、溴、碘)含量均小于或等于1.0 mg/g的特性。 [来源:GB/T 19666-2019,3.3] 3.5  低烟 low smoke 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浓度不会使能见度(透光率)下降到影响逃生的特性。 [来源:GB/T 19666-2019,3.4] 3.6  型式试验(符号T) type tests 按一般商业原则,对本文件规定的一种型号电缆在供货前进行的试验,以证明电缆具有良好的性能,能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 注:型式试验的本质是一旦进行这些试验后,不必重复进行。如果改变电缆材料或设计会影响电缆的性能,则必须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来源:GB/T 5023.1-2008,2.2.1] 3.7  抽样试验(符号S) sample tests 在成品电缆试样上或取自成品电缆的元件上进行的试验,以证明成品电缆产品符合设计规范。 [来源:GB/T 5023.1-2008,2.2.2] 3.8  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额定电压是电缆结构设计和电性能试验用的基准电压。 额定电压用U0/U表示,单位V。 U0为任一绝缘导体和“地”(电缆的金属护层或周围介质)之间的电压有效值。 U为多芯电缆或单芯电缆系统任何两相导体之间的电压有效值。 当用于交流系统时,电缆的额定电压应至少等于使用电缆系统的标称电压。该条件均适用于U0和U值。 当用于直流系统时,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电缆额定电压的1.5倍。 注:系统的工作电压允许长时间地超过该系统标称电压的10%,如果电缆的额定电压至少等于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则电缆可在高于额定电压10%的工作电压下使用。 [来源:GB/T 5023.1-2008,2.3] 4 使用特性 4.1 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90 ℃。 4.2 电缆敷设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 ℃。 4.3 电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电缆外径d<15 mm的为6d;15 mm≤d≤25 mm的为8d;d>25 mm的为10d(d为电缆外径)。 主要技术内容见目次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使用特性  5 代号、型号、规格和产品表示方法  5.1 代号  5.2 型号  5.3 规格  5.4 产品表示方法  6 技术要求  6.1 导体  6.2 耐火层  6.3 绝缘  7 成品试验  7.1 电气性能  7.2 燃烧性能 8 标志  8.1 标志内容  8.2 标志连续性  8.3 清晰度  8.4 耐擦性  9 检验  10 交货长度  11 验收规则  12 包装 

Cross-linked polyolefin insulated electric cables with rated voltages up to and including 450/750 V

ICS
29.060.01
CCS
C383
发布
2022-06-06
实施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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