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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纬二重仿针织牛仔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布面疵点评分规定、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纬二重牛仔布。 本标准不适用于14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及儿童产品。
Double weft deni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牛仔服装洗水或需要洗退色处理服装的洗水操作,不包括服装后加工过程中的手工处理的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牛仔服装洗水企业的洗水操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洗水 Washing 为达到服装设计与工艺要求,服装在一定的媒介(如水)中,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使服装的外观和质地等发生变化,从而达到特定的洗加工效果。 4 牛仔服装洗水流程和工艺 4.1 一般洗水工序流程 洗前服装的分检和分色——润湿和退浆——洗水——过水——脱水——烘干——洗后的分检和分色。 4.2 针织或双股线不上浆织物服装洗水工序流程 洗前服装的分检和分色——润湿——洗水——过水——脱水——烘干——洗后的分检和分色。 4.3 短流程 (或称一步法)洗水工序流程 洗前服装的分检和分色——润湿、退浆、洗水、过水一步完成 ——脱水——烘干——洗后的分检和分色。 4.4 按服装效果及所用染化料助剂要求设计的其他工序流程 以牛仔服装洗水企业的工艺设计书或洗水流程表的设计为准。 4.5 洗水工艺 洗水工艺应根据服装所需要的效果、服装面料纤维材料种类、服装面料质量和颜色、服装手感、风格要求、外观效果要求、车工质量及服装款式、生产厂所使用染化料助剂、洗水设备、洗水介质等来确定洗水工序流程和各工序的具体工艺,例如:每个机台加入待加工服装数量,染化料助剂的选择、每机下机量,退浆时间、温度,洗水时间和温度,染化料助剂用量、不同工序组合的先后顺序、单机单次烘干数量、烘干时间和温度等等。 4.6 对样试洗和确定洗水工序和工艺 设计样或客户来样是洗水的基本依据,服装大货洗水前应对照设计样或客户来样进行洗板,结合洗前服装分色情况,挑选每色一件进行洗板,从而确定大货的洗水工序和工艺。 5 工序 5.1 洗前服装的分检和分色 5.2 染化料助剂的配制和加料 5.3 润湿和退浆操作 5.4 洗水 5.5 脱水 5.6 烘干 5.7 分色和返修 6 要求 6.1 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 6.2 交接班管理 6.3 操作培训和技能竞赛 6.4 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 6.5 实施清洁生产,降污减排增效 6.6 产品质量 7 艺术牛仔和创新
Operation standard of demin washing
本部分规定了婴幼儿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运和标志、质量承诺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服装。
infants and children’s clothing supply chain Part 1:Garments for infants
本部分规定了儿童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运和标志、质量承诺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儿童服装。
infants and children’s clothing supply chain Part 2:Children's clothing
指标体系主要内容 5.3.1指标选取 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5.3.2基准值以及说明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由于国家或行业对各定量评价指标尚无明确要求,本评价指标体系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牛仔服装洗水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因此,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5.3.3指标体系 在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中重点是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提出要求。 在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中对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电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提出要求。 在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中对冷凝水回用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提出要求。 在污染物产生指标中对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单位产品CODCr产生量和废气治理提出要求。 在产品特征指标中对产品合格率和产品质量要求提出要求。 在清洁生产管理指标中涉及到环境保护政策的符合性。 5.4评价方法 解释了隶属函数的建立、综合评价指标计算以及最后的评价方法。 5.5.指标解释和数据来源 对评价体系中的二级指标进行了解释,并对数据的来源以及计算方法提出了要求。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Cleaner Production in Jeans Washing Industry
本标准在对服装企业智能制造的通用硬件设备进行分类、分级的基础上,提出服装智能制造系统中硬件设备的总体要求,并主要从通用信息化设备、基础自动化设备、其他支持设备等方面提出功能要素和技术要求,以指导和帮助服装企业及其相关方开展智能制造硬件设备差距识别、改造升级、方案规划和水平评价等工作。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loth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Hardware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智能制造工厂体系架构的模型、应具备的功能模块及其要求。 本标准适应于服装智能化工厂的建设、规划、设计、研发、运营及其相关领域。
Architecture of Cloth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Factory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企业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简称MES)的术语和定义、体系架构、系统模块和系统集成。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of Garment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本标准规定了WMS仓储管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体系架构以及功能模块的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企业智能仓储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选型和实施,也可作为企业评价WMS系统的参考依据。本标准还适用于独立软件测试机构、应用WMS技术的组织、WMS软件产品开发组织及咨询服务机构等。
Garment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 (WM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智能制造相关数据,以及数据分类、采集、应用与管理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应用和管理。
Data specification for cloth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本标准规定了与服装智能制造相关的不同软件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的接口要求。 本标准主要针对服装智能制造中不同软件系统数据连结的需要和重要性,提出数据交换的接口要求,可作为服装企业判断相关软件兼容性的依据,也可用于测评服装智能制造软件系统的互联互通性能。
Intercommunication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for cloth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software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价等级和成熟度模型,规定了能力要素在不同成熟度等级下应满足的要求,以及成熟度的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企业对自身智能制造能力的评估和改进,以及第三方或相关方对服装企业智能制造能力的评估。本标准亦可作为服装企业制定智能制造能力提升方案或规划的参考。
Specifications for Maturity Evaluation of Garment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apa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企业智能制造中信息化系统集成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企业信息化集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还适用于相关咨询、培训及评审等服务。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oth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inform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4.1 使用说明 成品使用说明按GB/T 5296.4、GB 31701的规定执行。应增加洗涤、储存等注意事项说明。 4.2 号型规格 4.2.1 号型设置按GB/T 1335规定选用。 4.2.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T 1335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4.3 原辅料 4.3.1 面料 按国家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面料。 4.3.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里料。 4.3.3 辅料 4.3.3.1 衬布、垫肩 采用与所用面料尺寸变化率、性能、色泽相适宜的衬布和垫肩,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4.3.3.2 缝线 采用与所用面辅料性能、色泽相适宜的缝线;绣花线的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钉扣线应与纽扣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4.3.3.3 纽扣、拉链及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拉链及其他附件,钮扣表面光洁、无缺损,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 4.4 经纬纱向 后身、袖子的允斜程度不大于3.0%,前身底边不倒翘。裤子的允斜程度不大于3.0% 。 4.5 对条对格 4.5.1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1规定。 表1 部位名称 对条、对格规定 备注 左右前身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互差不大衣0.3cm 遇格子大小不一时,以衣长二分之一上部为主 袋与前身 条料对条,格料对格,互差不大于0.3cm, 斜料贴袋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5cm(阴阳条格例外) 遇格子大小不一时,以袋前部为主 领尖、驳头 条料对称,互差不大于0.2cm 遇有阴阳格,以明显条格为主 袖子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以袖山为准,两袖对称,互差不大于0.8cm - 背缝 条料对条,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cm 遇上格子大小不一,以上背部为主 摆缝 格料对横,袖窿10.0cm以下互差不大于0.4cm - 裤侧缝 中裆线以下对横,互差不大于0.4cm 以明显条格为主 裤前中线 条料顺直,允斜不大于0.8cm 注:特别设计不受此限。 4.5.2 条格花型允斜程度不大于3%。 4.5.3 倒顺毛(绒)、阴阳格面料,全身顺向一致(特殊设计除外)。 4.5.4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 4.6 色差 4.6.1 领子、驳头、前披肩与大身的色差≥4级,里料的色差≥3-4 级,其他表面部位的色差≥4级。 4.6.2 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4级。 4.7 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2规定,成品部位划分按图1。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2相似疵点执行。 图1 部位划分图 表2 各部位允许程度 疵点名称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1号部位 2 号部位 3 号部位 粗节〈粗于原纱一倍) 不允许 长度2.5cm以内 长度3.5cm以内 竹节〈粗于原纱二倍〉 不允许 长度1.5cm以内 长度2.5cm以内 双经双纬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长不限 浅油纱 不允许 长度2.5cm以内 长度3.5cm以内 色档 不允许 轻微 不影响外观 斑疵(油、锈、色斑) 不允许 不明显,不大于0.2cm2 不明显,不大于0.3cm2 散布性棉结、毛粒、粗节 、竹节 不允许 注1:浅油纱,目测距离60cm 观察时可见。 注2:粗纱、色纱、大肚纱等特殊风格的产品除外。 4.8 缝制 4.8.1 针距密度按表3规定(特殊设计除外)。 表3 项目 针距密度 备注 明暗线 细线 不少于12针/3cm 特殊需要除外 粗线 不少于9针/3cm 包缝线 不少于9针/3cm — 手工针 不少于7针/3cm 肩缝、袖窿、领子不少于9针 三角针 不少于5针/3cm 以单面计算 锁眼 细线 不少于12针/1cm — 粗线 不少于9针/1cm — 钉扣 细线 每眼不少于8根线 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应 粗线 每跟不少于6根线 注:细线:20tex及以下缝纫线;粗线:20tex以上缝纫线 4.8.2 各部位缝制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上下线松紧适宜,无跳钱、断线,起止针处及袋口须回针缉牢。 4.8.3 领子平服,不反翘,领子部位明线不允许有接线。 4.8.4 绱袖圆顺,前后基本一致;袋与袋盖方正、圆顺;袋口两端应打结。 4.8.5 滚条、压条要平服、宽窄一致。 4.8.6 外露缝份须包缝,各部位缝份不小于0.8cm,领、袋、门襟、止口等特殊设计除外。 4.8.7 锁眼定位准确,大小适宜,扣与眼对位,整齐牢固。眼位不偏斜,锁眼针迹美观、整齐、平服。 4.8.8 钉扣牢固,扣脚高低适宜,线结不外露。钉扣不得钉在单层布上(装饰扣除外),缠脚高度与扣眼厚度相适宜,缠绕三次以上(装饰扣不缠绕),收线打结须结实完整。 4.8.9 扣与扣眼上下要对位。四合扣牢固,上下要对位,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现象。 4.8.10 绱门襟拉链平服,左右高低一致。 4.8.11 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端正、平服。 4.8.12 对称部位基本一致。 4.8.13 领子部位不允许跳针。其余部位30cm内不得有连续跳针或两处及以上单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4.8.14 装饰物(绣花、镶嵌等)牢固、平服。 4.8.15 裤子侧缝顺直,扭曲率不大于2.0%,短裤不考核。 4.8.16 裤后裆缝用双道线或链式线缝合。 4.9 规格允许偏差 表4 部位名称 规格允许偏差/cm 领大 ±0.6 衣长 ±1.0 胸围 ±2.0 总肩宽 ±0.8 长袖袖长 圆袖 ±0.8 连肩袖 ±1.2 短袖长 ±0.6 腰围 ±1.5 裤长 ±1.5 4.10 整烫 4.10.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及亮光。 4.10.2 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起皱、起泡、沾胶。 4.11 理化性能 4.11.1 基本安全性能按照GB 18401的规定执行,儿童类产品安全性能按照GB 31701规定执行。 4.11.2 成品理化性能按表5规定。 表5 项目 分等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纤维含量 符合GB/T 29862的规定 尺寸变化率/% ≥ 水洗b 领大a -1.0 -1.5 -2.5 胸围 -1.5 -2.0 -3.0 衣长 -1.5 -2.5 -3.5 腰围 -1.0 -1.5 -3.0 表5(续) 项目 分等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尺寸变化率/% ≥ 水洗b 裤长 -1.5 -2.5 -3.5 干洗b 领大 -2.0 胸围 -1.5 衣长 -2.0 腰围 -2.0 裤长 -2.0 洗后外观b 洗涤后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明显的大面积脱落、起泡现象,其他外观:不允许出现破损、脱落、锈蚀、变形、缝口不允许脱散的现象;扭曲?3%,洗后变色≥3-4级。 面料色牢度/级 ≥ 耐干洗b 变色 4 3-4 3 沾色 3-4 3-4 3 耐皂洗b 变色 3-4 2-3 2-3 沾色 3-4 3 2-3 耐干摩擦 沾色 3 3 3 耐湿摩擦 沾色 2-3 2 2 耐光 变色 3-4 2-3 2-3 耐汗渍 变色 3-4 3 3 沾色 3-4 3 3 耐水 变色 3-4 3 3 沾色 3 3 2-3 里料色牢度/级 ≥ 耐皂洗b 沾色 3 耐干摩擦 3 耐汗渍 变色 3 沾色 耐水 变色 3 沾色 面料起球/级c ≥ 4 3-4 3 接缝性能d 纰裂≤0.6cm 裤后裆缝接缝强力/N ≥ 面料 140 里料 80 a 立领或中式领。 b 水洗尺寸变化率、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和水洗后外观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水洗的产品;干洗尺寸变化率、耐干洗色牢度和干洗后外观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干洗的产品;腰围不考核松紧腰围,褶皱处理或纬向弹性产品不考核横向尺寸变化率。 c 磨毛、起绒织物不考核起球。 d 接缝性能试验结果出现滑脱、织物断裂、缝线断裂、织物撕破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含有氨纶的弹力产品不考核;轻薄类、烂花类、镂空疏松工艺产品参照GB/T 18132标准执行;外层仅起装饰作用部分不考核接缝性能。
Natural dyed woven garment
本标准规定了色织薄型莱赛尔纤维牛仔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莱赛尔纤维为原料的色织薄型机织牛仔布。
Yarn-dyed light-weight Lyocell denim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牛仔服装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分类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棉、棉纤维为主混纺、交织的色织牛仔布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普通及彩色儿童牛仔服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children's denim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校服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贮运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主要材料生产的学生在学校日常统一穿着的服装及其配饰。
School uniform
本标准规定了双面机织粘合衬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本白、漂白和有色双面机织衬衣衬、外衣衬、丝绸衬。
Double side adhesive-bonded woven interlinings
本标准规定了电加热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lectric heating garments
本标准给出了哺乳装的术语和定义、号型及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Nursing gar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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