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420 标准查询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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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220 kV车载移动式变电站的一次设备、二次设备、交直流系统及运输挂车试验要求。

Test code for 220 kV vehicle-mounted mobile substation

ICS
29.240.10
CCS
D4420
发布
2023-03-23
实施
2023-03-29

本文件规定了跳线用限位式防风偏复合绝缘子(以下简称防风偏绝缘子)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描述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position-restricted anti-windage yaw composite insulator for jumper wires

ICS
29.080.10
CCS
D4420
发布
2023-03-23
实施
2023-03-29

本文件规定了220 kV车载移动式变电站的使用条件、技术参数、设计和结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运输、现场运行、贮存、随行文件、安全与标志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220kV vehicle-mounted mobile substation

ICS
29.240.10
CCS
D4420
发布
2023-03-23
实施
2023-03-29

本文件规定了配电室内轮式巡检机器人(以下简称“机器人”)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heeled inspection robots in power distribution rooms

ICS
29.240.99
CCS
D4420
发布
2023-03-23
实施
2023-03-29

本文件规定了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控制系统技术规范,包括系统配置、功能要求、技术要求、通信要求、性能要求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imary frequency regulation of new energy power stations

ICS
27.010
CCS
D4420
发布
2023-03-23
实施
2023-03-29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枫桥式供电所的建设要求、服务要求、运行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级枫桥式供电所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其他基层站所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583  供电服务规范 SF/T 0083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and management of Fengqiao mode power supply station

ICS
29.240.01
CCS
D4420
发布
2023-02-17
实施
2023-02-17

本文件规定了10kV开闭所调试流程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调试流程、单体调试、整体调试、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10kV开闭所的调试作业。

10kV switching station debugging process specification

ICS
29.240.30
CCS
D4420
发布
2023-02-09
实施
2023-02-09

制定满足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基于智能化和增值服务的电力用户侧配电建设技术标准,有利于提升和规范全省智能配电工程的建设、改造、运维和管理水平,提高电力用户侧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运维便利性和供电质量,是为海南电力用户用电要求、实现能源价值最大化的必由之路,也为后续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配电网的进一步应用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的电力供应支撑,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必要支撑。 电力用户侧智能配电系统通过在用户传统配电系统中引入现代化的传感技术、物联网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云技术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配电系统的可视听、可感知、可预警、可处理和可优化。电力用户智能配电系统的系统平台在接收、存储及处理配电站相关数据的基础上,预留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数据接口,是智慧能源、智慧市政和智慧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信息技术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传统电力设施转型升级的典型应用,电力用户智能配电系统已经在实际应用中呈现显著优势。随着海南用户数和用电量持续稳定增长,为电力用户侧智能配电系统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制定基于智能化的电力用户侧配电系统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统一电力用户侧智能配电系统设计建设运维,提高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通过推广实施本文件,以推动海南省电力用户侧智能配电系统发展为着力点,发展电力设备“非接触式”巡视,助力海南发展“非接触式”服务,培育电力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电力产业升级,为海南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本文件在常规典型的高低压系统接入方式、电气主接线、高低压系统接线配置、配电站的布置要求、电气设备技术要求、防火及通风要求等规定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电力用户侧智能配电系统的智能系统设计、监测设备技术要求、信息采集和通信技术、施工安装与验收、运维管理等方面制订了详细的规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lligent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s on the power user side

ICS
29.020
CCS
D4420
发布
2023-01-28
实施
2023-02-01

电动汽车充电站智能运维信息系统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mar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information system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ICS
29.020
CCS
D4420
发布
2023-01-10
实施
2023-02-28

本文件规定了电工产品碳足迹的总体要求、单元过程、数据收集、计算方法、分配原则、评价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工产品碳足迹评价。

Guidelin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carbon footprint Assessment

ICS
29.020
CCS
D4420
发布
2022-12-30
实施
2022-12-30

本文件提供了零碳高能效区域能源系统(以下简称“零碳区域”)的碳核算步骤、核算边界、识别排放源、核算方法、碳核算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零碳高能效区域的碳核算管理。

Guide of carbon verification management for zero-carbon and high energy efficiency district

ICS
01.040.27
CCS
D4420
发布
2022-12-30
实施
2022-12-30

本文件规定了零碳高能效区域能源系统中园区碳足迹评价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评价方法、参与角色,并给出园区评价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工业园区、生态园区、商业园区、居住园区等园区的碳足迹综合评价,为实现零碳高能效区域提供评价指导。

Zero-carbon and high energy efficiency district energy system Guide for evaluating park carbon footprint

ICS
01.040.27
CCS
D4420
发布
2022-12-30
实施
2022-12-30

本文件提供了零碳高能效区域能源系统中设备碳足迹的边界范围、碳排放计算及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零碳高能效区域能源系统范围内消耗能源或资源的设备,以及该范围内的设备全生命周期过程的碳排放总量的综合评价。其他设备参考执行。

Zero-carbon and high energy efficiency district energy system Guide for evaluating equipment carbon footprint

ICS
01.040.27
CCS
D4420
发布
2022-12-30
实施
2022-12-30

往复式内燃机电站设计的总体要求、电力负荷、热(冷)负荷、厂址选择、总图规划、内燃机发电机组选型、主厂房布置、储运系统、辅助系统、电气设备与系统、仪表与控制、爆炸危险区域、消防、环境保护、暖通、建筑与结构、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power station

ICS
27.010
CCS
D4420
发布
2022-12-29
实施
2023-03-28

5 服务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应按照GB/T 28583的要求做好常规供电服务。 5.1.2 应按照“人民电业为人民、专业服务到家门、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宗旨理念,探索“枫桥经验+电力业务”模式,根据不同对象和差异化需求,承担“电保姆”、“电管家”、“电参谋”和“电力老娘舅”角色,为城乡居民、企业、政府、社会提供相应保姆式、管家式、参谋式供电服务和电力老娘舅服务。 5.2 保姆式供电服务 5.2.1  应建立台区经理驻点服务机制。每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指定1名台区经理,每周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到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驻场,提供业务咨询代办、用电纠纷化解、科学用电建议等服务,及时掌握农村居民用电需求、解决用电难题。 5.2.2  应建立镇村两级农电管理机制。供电所与各镇乡(街道)应签订书面用电安全管理协议并落实到位,依托镇街农电管理相关组织等载体,发挥村电工作用,指导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更换,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5.2.3  应建立依靠群众的安全用电机制。与高校院所、媒体、志愿服务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引导行政村将依法用电、诚信用电、保护电力设施写入村规民约,增强村民规范用电意识。 5.2.4  应协助政府建立表后社会化电力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电力维修人员和村电工参与居民表后电力服务工作,依托城区社会服务信息平台、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等,为城乡居民提供表后用电服务。 5.3 管家式供电服务 5.3.1  应建立企业三级走访机制。按企业规模、类型分别开展所长、班长、台区经理走访,在走访过程中倾听企业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企业用电等需求,为企业答疑并解决问题。 5.3.2  应设立企业用电精准服务机制。根据企业用电特点,制定不同服务措施: a)对用电量一般、生产密集型的企业,提供安全用电“一季一告知”服务,结合季节气候变化,告知企业安全用电和电力设备维修的注意事项; b)对用电量普遍较大的企业,推出电力客户经理“一对一”跟踪服务; c)对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递送“一厂一策”的优化用电方案,指导企业科学用电,提高电能利用率。 5.3.3  应建立重大产业电力保障工作机制。每个重大产业项目,应有责任包干领导、专业服务团队、工作对接机制等,满足重大产业项目用电需求。 5.4 参谋式供电服务 5.4.1  应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定期向当地政府报送供电相关信息,精细分析全市用电形势、用电申请情况等内容,定期通报镇乡(街道)用电负荷和工业电量,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5.4.2  应建立重点工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当地政府报送重点工程电力保障进度信息,及时反映电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 5.4.3  应推动电网融入当地发展规划。推动电网发展与市域、区域、村域规划相结合,与“美丽乡村”、“美丽示范街”、古村落保护等重点项目相融入。 5.5 电力老娘舅服务 5.5.1  电力老娘舅负责调解供电所辖区范围内发生在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包括土地纠纷、经济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和其他权利义务争议的矛盾纠纷。 5.5.2  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流程包含申请受理、调解准备、调解实施、调解结束、跟踪回访、结案归档等环节,见附录A。 5.5.2.1  申请受理。当事人所申请的矛盾纠纷符合受理范围的,受理并予以登记;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5.5.2.2  调解准备。坚持全面、客观、真实、公正、合法原则,全面了解矛盾纠纷事实和双方诉求,制作调查笔录,并提出调解方案。 5.5.2.3  调解实施。应提前将调解时间、地点、调解员姓名及其他有关信息告知当事人。调解方式可采用当面调解和线上调解等。当面调解在电力综治中心开展,对因时间、地域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现场当面调解的,可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远程视频调解。调解过程可同步录音录像,调解笔录应经所有人确认后留档。 5.5.2.4  调解结束。应符合下列流程及要求: a)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组织各执1份。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调解员记录协议内容,由当事人、调解员签字确认。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电力综治中心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而后履行协议; b)若单次调解不成需要继续调解的,应由电力综治中心确定下一次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c)若电力综治中心调解不成的,可上报相关组织继续调解,仍调解不成的,可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d)电力综治中心接受委托、移送的调解案件,应当制作相关文书,向委托、移送调解的单位反馈调解结果。 5.5.2.5  跟踪回访。根据调解结果,开展跟踪回访: a)对矛盾纠纷化解结果进行跟踪回访,专人负责,定期跟踪,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做好记录; b)对调解不成可能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纠纷,应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工作,帮助解决问题; c)对有可能发生并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应采取必要措施加以缓解或疏导,并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 5.5.2.6  结案归档。应符合下列要求: a)档案应做到一案一档; b)调解文档材料包括:调解申请书(书面申请需要)、纠纷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证据材料、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书、回访笔录、结案说明等; c)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进行调解工作登记,记录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调解结果等,并予以存档。 6 运行管理 6.1 人员管理 6.1.1 基本素养 6.1.1.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6.1.1.2 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群众威信,热心电力及社会工作; 6.1.1.3 熟悉电力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工作经验、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1.2 等级评定 6.1.2.1 对供电所员工开展技能星级评定,可每年开展一次,评定结果应与员工评先评优和绩效挂钩。 6.1.2.2 技能星级评定宜采取理论笔试、实操考试、潜在能力面试等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6.1.2.3 供电所可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推荐等方式,聘任专(兼)职“电力老娘舅”。  6.2 制度管理 应建立健全调解服务相关规则制度,包括调解人员聘任规范、调解人员培训管理规范、电力调解工作规范等。 6.3 信息管理 6.3.1 应对服务事项建立完整记录,内容包括服务类型、服务时间、服务对象信息、服务情况等。 6.3.2 应对调解事项建立完整档案,内容包括纠纷类型、受理时间、结案时间、当事人信息、调解员信息、调解结果等。 6.3.3 宜建立数字化档案,定期对农村供电能力、电网建设、产业用能、百姓用电、绿色低碳等参数进行统计分析。 7. 评价与改进 7.1 服务评价 7.1.1 应将调解服务工作纳入供电所员工绩效考核。 7.1.2 应定期开展供电所服务与管理评价,评价结果与供电所长、党支部书记评先评优和绩效挂钩。 7.1.3 评价方式包括供电所自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考核等。 7.1.4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抽查、定期检查、年度评估等。 7.2 服务改进 7.2.1 应建立与群众、企业的线上线下日常交流机制,通过公布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畅通沟通渠道。  7.2.2 应定期深入城乡居民、企业,联系政府部门,主动开展服务需求收集。  7.2.3 根据满意度测评、内外部评价和意见反馈、投诉处理等情况,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Fengqiao power supply statio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ICS
03.100.01
CCS
D4420
发布
2022-12-23
实施
2023-03-12

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 174-2022《锂离子电池储能舱检测规范》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提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储能舱的术语和定义、测试条件、测试设备、测试项目及方法等相关内容。

Test specification for lithium ion battery storage compartment

ICS
01.040.29
CCS
D4420
发布
2022-12-19
实施
2023-03-29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 184-2022《中低压配电网快速插拔电缆连接器配置技术导则》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提出,东莞市纳百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中低压配电网架空线路、柱上配变台区、配电站房及预装式变电站等新建、改扩建时装设快速插拔电缆连接器的配置原则、配置要求、装设位置及产品选型等方面技术要求。

Technical guide for configuration of quick plug-pull cable connectors for medium and low voltage distribution networks

ICS
29.120.30
CCS
D4420
发布
2022-12-19
实施
2023-03-29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 189-2022《电力场所无人值守运维识别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提出,山东海瑞智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陕西瑞海工程智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陕西分公司、国家电网西咸供电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大唐陕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电力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济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济宁中科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济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山东国能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电力场所无人值守运维识别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fication of unattended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in power places

ICS
29.240.01
CCS
D4420
发布
2022-12-19
实施
2023-03-29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 172-2022《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检测规范》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提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时代储能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的检测要求及检测方法。

Test specification for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ICS
01.040.29
CCS
D4420
发布
2022-12-19
实施
2023-03-29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 170-2022《电化学储能电站自动发电控制与自动电压控制系统测试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提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自动发电控制与自动电压控制测试的测试准备、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技术内容。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est of automatic generation control and automatic voltage control systems in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power station

ICS
27.180
CCS
D4420
发布
2022-12-19
实施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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