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51-2009由卫生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CN-GB-GBZ 发布于 2009-03-16,并于 2009-11-01 实施。
GBZ 51-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60 职业病诊断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Z 51-2009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GBZ 51-2009 。
* 在 GBZ 51-2009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原则、诊断及分级标准以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对非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本标准。
2.轻度化学性眼灼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眼睑皮肤或睑缘充血、水肿和水疱,无后遗症。 (2)结膜充血、出血、水肿。 (3)荧光素染色裂隙灯下观察可见角膜上皮有弥漫性点状或片状脱落、角膜实质线层水肿混浊。角膜缘无缺血或缺血1/2者。...
》8.3 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 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880例(其中噪声聋825例),职业性传染病427例(其中布鲁氏菌病376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43例(其中中暑87例,手臂振动病36例),职业性皮肤病109例(其中接触性皮炎63例),职业性眼病55例(其中化学性眼部灼伤32例),其他职业病18例(其中金属烟热13例,滑囊炎5例)。...
7、致职业性眼病:在我国法定职业病中的“化学性眼部灼伤”、“职业性白内障”等是由危险化学品所引起。8、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在我国法定的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中有“铬鼻病”、“牙酸蚀病”是由危险化学品所导致。9、致其他职业病:在我国法定的其他职业病中,如“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和“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等是由危险化学品所导致。...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