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种所有疫苗均须有合理的监护措施,以防发生罕见的过敏反应。接种本疫苗后若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到接种地或医院就诊。
(2)本品不得静脉注射,应确保针头未刺入血管内。
(3)使用前检查包装容器、标签、外观、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如包装容器有裂缝、瓶塞有松动、标签有脱落、瓶内有异物颗粒或变色者以及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4)在疫苗一经开启,应立即使用。
(5)任何情况下,疫苗中的破伤风类毒素不能代替常规破伤风类毒素的免疫接种。
(6)本品未进行与其它疫苗同时接种的临床试验,与其它疫苗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干扰未知,应尽量避免同时接种,以免影响疫苗的接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