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5
¥66
¥88
¥520
¥
致力于为分析测试行业奉献终身
酸度取本品1.0g,加水20m1制成混悬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25~3.0。
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通则0831)。炽灼残渣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