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
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5.如与其它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
6.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 运动员慎用。
贮藏
遮光,密封,置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