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新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市监食检发〔2023〕76号),该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版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全面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程序,12月22日,广电计量食品与农产品检测事业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宣贯,全国9个食品农产品检测基地人员与市场人员参与了此次培训。...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
根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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