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聚合釜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容积为4~150m^(3);釜体设计压力为全真空~2.5 MPa;夹套设计压力为0.1~1.6MPa:以氯乙烯单体聚合反应生产聚氯乙烯树脂的聚合釜。其它类似介质的聚合釜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HG 2367-1992由行业标准-化工 CN-HG 发布于 1992-09-15,并于 1993-07-01 实施,于 2006-07-01 废止。
HG 2367-199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G93 化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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