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的分类、设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道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涵洞口、隧道出入口、桥梁、道路作业现场以及其他需要的场合设置的可移动的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
GA/T 414-2003由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标准 CN-GA 发布于 2003-02-28,并于 2003-10-01 实施。
GA/T 414-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R09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220.20 道路运输。
GA/T 414-2003 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 于 2018-04-04 变更为 GA/T 414-2018 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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