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46-1993
饮用水除氟设计规程

DESIGN STANDARD FOR REMOVAL OF FLUORIDES FROM DRINKING WATER


CECS 46-1993 发布历史

本规程包括活性氧化铝法、电渗析法、电凝聚法、絮凝沉淀法的有关技术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农村的永久性饮用水除氟工程的设计。

CECS 46-1993由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CN-CECS 发布于 1993-02-03。

CECS 46-199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40 给水、排水工程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60 水质。

CECS 46-1993的历代版本如下:

CECS 46-1993



标准号
CECS 46-1993
发布日期
1993年02月03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
发布单位
CN-CECS
适用范围
本规程包括活性氧化铝法、电渗析法、电凝聚法、絮凝沉淀法的有关技术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农村的永久性饮用水除氟工程的设计。

CECS 46-1993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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