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对食用香精是否属于食品添加剂并无明确说明,但是在其附录B中有这样的要求:"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在食品添加剂项中标注。营养强化剂、食用香精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可在配料表的食品添加剂项外标注。非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在食品添加剂项中标注。"其中的"可在配料表的食品添加剂项外标注"要求模糊。 ...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建议,虽然国家标准中并未明确说明“食用香精”是否属于“食品添加剂”,但“食用香精”是混合物,最好不要标注在食品添加剂项内;“食品香料”是一类物质的统称,也不可以直接标示在“食品添加剂”中,应标示出其所用香料的具体名称。 ...
三、儿童食品消费提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儿童食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有效的商家购买食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 (二)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谨慎购买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 ...
2.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 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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