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2001-2004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flight incident


MH 20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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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MH 2001-2004
发布日期
2004年05月24日
实施日期
2004年07月01日
废止日期
200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V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50
发布单位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代替标准
MH/T 2001-2008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并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航空器”,也适用于境外注册并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航空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本标准3.1, 4.28, 4.29, 4.35适用于在航路和航线上飞行并由民航提供管制指挥服务的军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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