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16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应配备的气象设备种类与数量的最低限额。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统称民用机场)的气象设备配备。
MH/T 4016.4-2004由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CN-MH 发布于 2004-12-20,并于 2005-04-01 实施,于 2009-03-01 废止。
MH/T 4016.4-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47 气象学,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MH/T 4016.4-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设备配备 于 2008-01-29 变更为 MH/T 4016.4-2008 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设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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