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226-19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总成技术条件


QC/T 226-1997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总成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制动蹄总成。   本标准不适用于摩托赛车。

QC/T 226-1997由行业标准-汽车 CN-QC 发布于 1997-11-12,并于 1998-07-01 实施,于 2014-10-01 废止。

QC/T 226-199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T82 传动和制动系统。

QC/T 226-1997的历代版本如下:

  • 1997年11月12日 QC/T 226-19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总成技术条件
  • 2014年05月06日 QC/T 226-201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组件和制动衬组件

QC/T 226-19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总成技术条件 于 2014-05-06 变更为 QC/T 226-201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组件和制动衬组件。

QC/T 226-1997



标准号
QC/T 226-1997
发布日期
1997年11月12日
实施日期
1998年07月01日
废止日期
2014-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T82
发布单位
CN-QC
代替标准
QC/T 226-20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总成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制动蹄总成。   本标准不适用于摩托赛车。

QC/T 226-1997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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