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03.1-2005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标准号
SN/T 1603.1-2005
发布日期
2005年08月18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2月01日
废止日期
201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74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01
发布单位
CN-SN
代替标准
SN/T 1603.1-2012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音视频设备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成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预定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也适用于设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以下简称音视频设备)的进出口检验。 对于以上涉及的由非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内含激光系统或内部峰值工作电压大于4000V的设备,只要适用,均可采用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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