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F404-21
高脚椅的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

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High Chairs


标准号
ASTM F404-21
发布
2021年
发布单位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当前最新
ASTM F404-21
 
 
引用标准
ANSI Z535.1 ANSI Z535.4 ANSI Z535.6 ASTM D3359 ASTM F406 ASTM F833 ASTM F963
适用范围
1.1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涵盖了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确保高脚椅以及使用高脚椅转换套件和其他产品的组件制成的高脚椅具有令人满意的性能。
1.2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或滥用高脚椅而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注 1——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无意解决因年龄较大的儿童与高脚椅上的儿童互动而造成的事故和伤害,或因三岁以上的人虐待和误用而造成的事故。
1.3 在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批准日期之后生产的高脚椅或高脚椅转换套件不得通过标签或其他方式表明符合本规范,除非它符合本规范中包含的所有要求。
1.4 以英寸-磅为单位的数值应被视为标准值。括号中给出的值是 SI 单位的数学转换,仅供参考,不被视为标准。
1.5 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规范第 7 节的测试方法部分: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在使用前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注 2——本消费者安全规范包括以下部分: 标题部分 范围 1 参考文件 2 术语 3 校准和标准化 4 一般要求 5 与转换套件一起使用时的合规性 5.3 螺纹紧固件 5.5 闩锁或锁定机构 5.9 标签 5.10 开口 5.11 玩具 5.12 性能要求 6 保护部件 6.1 可拆卸托盘或前躯干支撑性能完整性 6.2 1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由 ASTM 消费品委员会 F15 管辖,并由高脚椅、挂钩椅和可扩展门小组委员会 F15.16 直接负责。当前版本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批准。2022 年 1 月发布。最初于 1975 年批准。上一版本于 2020 年批准为 F404 – 20。DOI:10.1520/F0404-21。版权所有 © ASTM International,100 Barr Harbor Drive,PO Box C700,West Conshohocken,PA 19428-2959。美国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 1 Tray 或前躯干支撑性能 – 拉力测试 6.3 静态负载 6.4 稳定性 6.5 外露螺旋弹簧 6.6 剪断、剪切和挤压 6.7 约束系统 6.8 被动胯部约束系统 6.9 结构完整性 6.10 托盘闩锁释放机制 6.11 侧面封闭 6.12 突出6.13 测试方法7 锁定机构 7.1 保护部件 7.2 托盘或前躯干支撑 – 跌落测试 7.3 托盘或前躯干支撑脱离 – 水平拉力测试 7.4 托盘或前躯干支撑脱离 – 垂直拉力测试 7.5 静态负载测试 7.6 稳定性测试 7.7 约束系统保持测试 7.8标签和警告的持久性 7.9 动态高脚椅测试 7.10 完全限制的开口 7.11 托盘闩锁释放机制 – 无障碍 7.12 侧面封闭开口 7.14 标记和标签 8 指导文献 9 关键词 10 基本原理 附录 X1 1.6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国际公认的原则制定的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标准化。

ASTM F404-21相似标准


推荐

香港修订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条例

这八种产品分别为:   •婴儿学步车   •家用双层床   •家用儿童安全栅栏   •家用婴儿床   •家用儿童和多功能   •儿童绘画颜料   •家用婴儿圈栏   •儿童推车   该修正案是基于原先标准制定机构颁布安全标准进行修订,并已于2011年4月1日生效,修订重点包括: 项目 儿童产品 标准 目前标准标准 生效日期 1...

香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4月1日生效

  香港政府于2011年12月30日在宪报刊登《2011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中两套玩具及部分适用于八类儿童产品安全标准。   该八类儿童产品包括婴儿学行车、家用双格床、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家用婴儿床、家用儿童及多种用途、儿童绘画颜料、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和儿童推车。   ...

家具领域两项新标准正式实施

标准对产品提出更合理要求,标准实施后将有效规范办公和连体餐桌椅行业,在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行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解读美国《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耐用幼儿产品是指预计供5岁以下幼儿使用产品,包括标准尺寸和非标准尺寸婴儿床,幼儿床,、升高、悬挂,沐浴,围护儿童用门和其他围栏,游乐园,固定活动区,婴儿背带,婴儿车,学步车,秋千以及摇篮车和摇篮等。   在强制玩具安全标准法案生效180天后,ASTM F963(除条款4.2及附录4外),将成为强制玩具安全标准。...


谁引用了ASTM F404-21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