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的为化工企业,应当以非甲烷总烃表征VOCs,在选择VOCs自动监测设备时,需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3944-2020)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的要求选用合适的监测设备。...
文章导读近日,天津印发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原文如下:>>通知|征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审核评估指南》等两项团标参编单位 推荐长按二维码关注VOCs前沿公众号近日,天津印发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原文如下:编辑 | VOCs前沿EndVOCs前沿|废气生物处理技术交流生物法线上行业群等您加入继续开放入群申请...
新规实施 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2月9日正式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标准号:HJ 1286—2023),该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该标准为首次发布并于2023年8月1号正式实施。 ...
考虑到VOCs 种类和分析方法繁多,结合调研发现,目前全国已安装的自动监控系统主要针对非甲烷总烃,且已出台《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为保持一致,将本技术指南范围确定为《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技术指南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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