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1640-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 1640-2012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除焚烧炉、炼焦炉及国家、本省已颁布行业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包括无组织排放)和排气筒高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除焚烧炉、炼焦炉及已颁布行业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

DB13/ 1640-2012由2012/11/28 发布于 2013/04/01,并于 2013/04/01 实施。

DB13/ 1640-201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0 污染物排放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DB13/ 1640-2012的历代版本如下:

DB13/ 1640-2012



标准号
DB13/ 1640-2012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1日
实施日期
2013年04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发布单位
2012/11/28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除焚烧炉、炼焦炉及国家、本省已颁布行业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包括无组织排放)和排气筒高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除焚烧炉、炼焦炉及已颁布行业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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