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第1款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下列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1)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2)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3)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这就是说,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直接入刑了。 上一版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是2013年公布,时隔三年半之后司法解释再次修改。...
联系人:柴文轩 联系电话:010-84943268 七、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 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是国家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产生的海量监测数据主要用于评价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优劣,并对公众公开,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因地制宜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提供数据支撑;为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工作提供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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