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引用DB44/T 1661-202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规程 的标准
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意见》,出现以下情况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应当由排水户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批:在东莞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设置排污口;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三是依法需要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水户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提出了20条河道生态综合治理、18条河道源头区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和两个水美乡村试点建设项目。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包括58处水质监测站点建设、123处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和190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维护河道安全是水域保护另一项重要内容。《条例》规定,在流域河道和堤防管理范围内,不得修建大型游乐园等旅游设施,倾倒余泥、余渣、泥浆等建筑废弃物;同时还不得修建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建筑物、构筑物;种植高杆农作物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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