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新建企业自2016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8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 《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等20项污染物。...
标准规定电子工业新建企业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GB 39731-2020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相关规定。...
长按识别关注以下二维码 详细推广见文后11月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以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或标准修改单。...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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