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14 发布历史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DB12/ 524-2014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于 2014-07-31,并于 2014-08-01 实施。

DB12/ 524-201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0 污染物排放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DB12/ 524-2014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4年07月31日 DB12/ 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 2020年10月23日 DB12/ 524-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14



标准号
DB12/ 524-2014
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31日
实施日期
2014年08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发布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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