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如何为小规模农户提供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服务把他们也纳入现代农业的轨道,正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或者是“特色”之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各种各样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逐渐产生并发育成熟,共同构成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些主体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也有近年来在改革中不断强化为农服务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一是联合制定实施一批适宜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和特定需求的认证制度,以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技术标准,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二是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以棉花、果品、茶叶、食用菌、蜂产品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产品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完成一批农产品质检中心资质认定。 ...
根据合作备忘录,国家认监委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联合制定实施一批适宜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和特定需求的认证制度,以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投入品流通等领域为重点,健全技术标准,发挥认证认可惠农服务功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畅通共享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生产资料共享。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盘活空余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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