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章轲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且面临“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据遥感调查监测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矿山开采占用损毁土地约5400多万亩。其中,正在开采的矿山占用损毁土地约 2000多万亩,历史遗留矿山占用损毁约3400多万亩。 ...
三、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体修复后,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以公开竞争方式分宗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也可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分别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与土地出让合同。...
2022年3月,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部署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指导沿黄河9省(自治区)科学组织实施调查评价,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提供基础支撑。 (四)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明确激励政策,推行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
(2)2021年10月2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2号),该管理办法也是在国务院出台的上述文件基础上,针对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做了详细安排,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的范围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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