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的大部分部件是没有放射性的,可以用常规方法拆除。核电厂的放射性物质绝大部分都包含在乏燃料中。乏燃料在退役前或退役中运出厂外处置。核岛中带有放射性的设备与部件,可采用多种技术与方法进行去污与拆除。拆下的带有放射性的物质被送到国家或地区废物库处置。对带放射性的设备与部件,在拆除之前,一般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保存时间,以等待放射性衰变。...
液态废物标准 控制总量和浓度 就放射性液体排放物,新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排放的技术要求,这个标准适用于轻水堆和重水堆型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系统的设计和运行以及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的管理,其他类型的核动力厂和核反应堆设施也可参照采用。 与前两项新标准一样,放射性废物排放新标准也有适当修订和增加。...
开展10个方面119项关键技术研究,包括12项反应堆安全技术研究,7项核电厂厂址安全技术研究,10项核安全设备质量可靠性技术研究,10项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技术研究,7项核技术利用安全技术研究,8项放射性物品运输和实物保护技术研究,24项核应急与反恐技术研究,10项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及辐射照射控制技术研究,19项放射性废物治理和核设施退役安全技术研究,12项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技术和法规标准基础技术研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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