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50160:2010+A3:2019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并于 0000-00-00 实施。
BS EN 50160:2010+A3:201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63 供、配电工程,F21 电力系统,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本欧洲标准定义、描述和规定了公共低压和中压配电网络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网络用户供电终端电压的主要特性。 该标准描述了整个公共配电网络的电压特性预计保持的极限或值,但没有描述单个网络用户通常经历的平均情况。 注 1:低压和中压的定义见 3.7 和 3.8。 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异常运行条件,包括以下情况: ——临时供电安排,以在因故障、维护和施工作业而出现的情况下为网络用户保持供电,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损失的程度和持续时间。 供应; ——如果网络用户的安装或设备不符合公共当局或配电网络运营商(DNO)制定的相关标准或连接技术要求,包括传导干扰的发射限制;注 2:网络用户的安装可能包括负载和发电。 – 特别是在特殊情况下, – 异常天气条件和其他自然灾害, – 第三方干扰, – 公共当局的行为, – 工业行动(符合法律要求), – 不可抗力, – 外部事件导致的电力短缺。 本标准中给出的电压特性无意用作公共配电网络中传导骚扰的电磁兼容性 (EMC) 级别或用户发射限值。 本标准中给出的电压特性不适用于指定设备产品标准和安装标准中的要求。 注3:如果设备处于设备产品标准中未规定的供电条件下,设备的性能可能会受到损害。 该标准可能全部或部分被个人网络用户和 DNO 之间的合同条款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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